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19

ISB19.对于这些

ISB19.对于这些事,我补充以下记事。写完这些东西后,我向主祈求能与亚里士多德的门徒,同时与笛卡尔的门徒和莱布尼茨的门徒交谈,以便获知他们的心智对于灵魂和身体的相互作用的观点。我祷告之后,有九个人出现了:三个亚里士多德学派的,三个笛卡尔学派的,三个莱布尼茨学派的;他们站在我周围,亚里士多德的崇拜者在左边,笛卡尔的追随者在右边,莱布尼茨的支持者在后边。在很远的地方,并且彼此间保持一定距离,只见有三个人仿佛戴着桂冠,凭所流入的一种感知我知道,他们就是那三个伟大领袖或导师本人。莱布尼茨身后站着一个人,抓着他的衣襟,我被告知,这是沃尔夫。这九人互相看了看,一开始彼此致敬,礼貌交谈。

但很快就有一个灵人从下面上来,右手拿着一个火把;这个灵人在他们脸前摇了摇火把,于是他们就成了敌人,三个对三个,面色凶狠地彼此对视,因为他们充满争辩和讨论的欲望。亚里士多德学派的人,也就是经院学者,开始发言说:“谁看不到物体通过感官流入灵魂,就像一个人穿过门进入内室,灵魂照着这种流注思考呢?当一个恋人看见一个漂亮的处女,或他的新娘时,他的眼睛岂不闪闪发光,把对她的爱传给灵魂吗?当一个守财奴看见钱袋子时,他的一切感官岂不对着它们燃烧,由此将这种激情传给灵魂,激起占有它们的贪欲吗?当一个骄傲的人听见别人赞美他时,岂不竖起耳朵把这些赞美传给灵魂吗?身体感官不就像外院,唯有通过它才能进入灵魂吗?从这些和其它无数类似的事,除了这流注来自自然界,或是物质的外,谁还能得出其它结论?”

对于这些话,笛卡尔的追随者们把手指放在额头上,现在收回来,回答说:“唉,你们是从表象说话。难道你们不知道眼睛不是从自己,而是从灵魂在爱一位处女或新娘吗?同样,肉体感官不是从自己,而是从灵魂贪恋那些钱袋子吗?类似地,耳朵也不是以其它任何方式来抓取奉承者的赞美吗?不是感知引起感觉吗?感知属于灵魂,不属于肉体器官。你若能,请告诉我,除了思维,还有什么能使舌头和嘴唇说话呢?除了意愿,还有什么能使双手工作呢?思维和意愿属于灵魂,不属于肉体。这样,除了灵魂,有什么能使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其它器官感觉呢?从这些和其它无数类似的事,凡智慧上升到肉体感官事物之上的人都能得出这个结论:身体进入灵魂的流注是不存在的,只有灵魂进入身体的流注,我们将这种流注称为偶尔的,也称为属灵流注。”

听到这些话,站在前两个三人组后面的三个人,就是莱布尼茨的支持者,抬高嗓门说:“我们听了双方的辩论,并作了比较,觉得在许多细节上,后者比前者更强有力;而在其它许多细节上,前者又比后者更强有力;所以,若你们愿意,我们会解决这场争端。”当被问到如何解决时,他们回答说:“既没有灵魂进入身体的任何流注,也没有身体进入灵魂的任何流注,而是有两者共同的一致且即时的运作,一位著名作者给它取了一个优雅的名字,叫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

此后,手拿火把的那个灵人又出现了,但现在火把在他左手上;他在这些人的脑后摇了摇火把,于是他们对这一切的观念变得混乱起来,一起喊着说:“我们的灵魂和身体都不知道我们该站在哪一边,不如让我们抽签决定这场争端吧,我们都会赞成先出来的那个签。”于是,他们拿来三张纸,在其中一张纸上注明:“物质流注”,在另一张纸上注明:“属灵流注”,在第三张纸上注明:“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并把这三张纸放进一顶帽子里。然后,他们选出其中一员去抽签,这人把手伸进去,抓出一个签,上面写着:“属灵流注”;当看见并念出这个签时,虽然他们都说,我们赞成这个吧,因为它是先出来的;但有些人说这话清晰而流畅,有些人则声音微弱而压抑。

这时,有一位天使忽然站在旁边,说:“不要以为赞成属灵流注的那张纸是偶然出来的,这乃是出于天意。你们因陷入混乱的观念,所以看不见它的真理,而真理本身却将自己呈到那抽签人的手上,好叫你们赞成它。”

诠释启示录 #68

68.“祂的眼睛如同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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