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18

十六、由此明显可知,

十六、由此明显可知,属灵流注从其源头到结果是何性质

ISB18.迄今为止,人们推断属灵流注是从灵魂进入身体,而不是从神进入灵魂,从而进入身体的。之所以如此推断,是因为没有人知道灵界和那里的太阳,而一切属灵事物都源于这太阳,如同源于自己的源泉;从而也没有人知道属灵事物进入属世事物的流注。

现在,我因被恩准同时在灵界和自然界,因而得以看见两个世界和两个太阳,故出于我的良心有义务传达这些事。因为知道的东西若不传达给其他人,知道又有什么用呢?岂不像是搜集财富,把它们储藏在棺材里,只是偶尔看一看,数一数,却不想着拿出来使用吗?属灵的贪婪不是别的。

但为叫人们充分了解何为属灵流注及其性质,有必要知道属灵之物本质上是什么,属世之物本质上又是什么,以及人类灵魂是什么。因此,为免得这部短著因对这些主题的无知而存在瑕疵,查阅穿插在《婚姻之爱》一书中的一些记事是很重要的,如:涉及属灵之物的记事(326–329节);涉及人类灵魂的记事(315节);涉及属灵事物进入属世事物的流注(380节);还有更详细的(415–422节)。

揭秘启示录 #6

6.启1:2.“约翰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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