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五、目的在第一层级,原因在第二层级,结果在第三层级
ISB17.谁看不出目的不是原因,而是产生原因;原因不是结果,而是产生结果;因此,它们是按顺序接连而至的三种不同事物?对一个人来说,目的是他的意愿之爱,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他会向自己提议并打算之;对他来说,原因就是其理解力的理性,因为目的通过理性寻求中间或有效原因;结果则是身体从目的和原因,并照着它们的运作。因此,人里面有三样事物,它们按顺序接连而至,并且是以高度层级接连而至的那种方式。当这三样事物出现在行为中或得以稳固时,目的就内在于原因中,并通过原因在结果中;于是,这三者共存于结果。因此,圣言上说,各人要照所行的受审判;因为目的或他的意愿之爱,原因或他的理解力的理性,一起存在于结果,也就是他的身体行为中;因此,整个人的品质就包含在它们里面。
那些不知道这些真理,从而没有区别理性对象的人,不可避免地将自己的思维观念终结于伊壁鸠鲁的原子论,莱布尼茨的单子论,或沃尔夫的基质论。因此,他们不可避免地如同用一个门闩那样关闭自己的理解力,以致他们甚至不能理性思考属灵流注,因为他们无法思考任何进展;事实上,沃尔夫论到他的基质说,它若被分开,就会陷入虚无。理解力就这样停留在它自己最初的光中,这光仅从身体感官发出,没有前进一步。因此,人们只知道属灵之物是一种精细的属世之物;动物和人一样拥有理性;灵魂是一阵风,就像人临死从胸中呼出的那口气;此外还有几个不属于光,而是属于幽暗的观念。
由于灵界的一切事物和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照这些层级行进,如前所示,所以显而易见,聪明实际上在于知道和区分它们,并按它们的秩序来看待它们。通过这些层级,当知道每个人的爱时,也就知道他的品质;因为如前所述,属于意愿的目的,属于理解力的原因和属于身体的结果都是从他的爱出来的,就像一棵树从它的种子出来,果实从树出来一样。
爱有三种:天堂之爱,世界之爱和自我之爱;天堂之爱是属灵的,世界之爱是物质的,自我之爱是肉体的。当爱是属灵的时,从它出来的一切事物,如同从其本质出来的形式,都会获得它们的属灵性质;类似地,如果主导爱是对世界或财富的爱,因而是物质的,那么从它出来的一切事物,如同从其最初源头出来的衍生物,都会获得物质的性质;同样,如果主导爱是自我之爱,或高人一等的爱,因而是肉体的,那么从它出来的一切事物都会获得它们的肉体性质。因为处于这种爱的人只关注自己,因而将其心智的思维沉浸于他的肉体。因此,如刚才所述,人若知道任何人的主导爱,同时知道目的到原因,原因到结果的进程,这三样事物照高度层级按顺序接连而至,就知道整个人。天堂天使便以这种方式了解与他们说话的每个人:他们从他说话的语气觉察到他的爱,从他的脸上看到他的形像,从他的身体姿势看到他的性格。
908.天堂和教会的一切都来自爱之良善,爱之良善来自主,这一点无法看出来,因此也无法得知,除非得到证明。这一点由于无法被看到而无法得知,因为良善不像真理那样进入人的思维;真理在思维中被看到,因为它源于天堂之光,而良善只能被感受到,因为它源于天堂之热;人在反思他正在思考的东西时,很少关注自己的感受,只关注他所看到的。这是因为有学问的人将一切都归于思维,而不是归于情感;从前面(AR 875节)可以看出,教会将一切都归于信,而不是归于爱,而事实上,目前在教会中被称为“信之真理”或“信仰”的真理只是属于爱的良善的形式。由于人在自己的思维中看不到良善,如前所述,良善只能被感受到,并且在各种快乐之下被感受到,而人不关注他在思维中所感受到的东西,只关注他在那里所看到的东西,所以他将他觉得快乐的一切都称为良善,而他觉得邪恶是快乐的,因为如此感觉是他与生俱来的,是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发出的。这就为何人们不知道爱之良善是天堂和教会的全部,只从主那里而存在于人里面,也只从主那里流入一个避开邪恶及其快乐如罪的人。
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律法和先知都系于这两条诫命,即:
你要爱神胜过一切,且爱邻如己。(马太福音22:37-40)
此外,我可以肯定地说,人里面没有一丁点本身为真理的真理,除非这真理源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因而也没有一丁点本身为信仰的信仰,也就是活的、得救和属灵的信仰,除非它源于来自主的仁爱。由于爱之良善是天堂和教会的全部,所以主是照着爱之情感,而不是照着与它们分离的任何思维来安排整个天堂和整个教会的;因为思维是形式上的情感,正如言语是形式上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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