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三、这与动物完全不同
ISB15.那些出于呈现给身体感官的纯粹表象进行判断的人,得出以下结论:动物和人一样,也有意愿和理解力;因此,唯一区别在于:人能说话,从而能描述他所思想和渴望的东西,而动物只能通过声音来表达。然而,动物并没有意愿和理解力,只有它们各自的一个形像,学者称之为一种模拟。
一个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他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其意愿的欲望之上,因而能从上面知道并看见它们,还能节制它们;但一个动物之所以为动物,是因为它的欲望驱使它去做凡它所做的事。因此,人之为人,就在于他的意愿服从他的理解力;而动物之为动物,则在于它的理解力服从它的意愿。从这些事可以得出这个结论:人的理解力是活的,因而是一种真正的理解力,因为这理解力接受从天堂流入的光,拥有它,将它视为自己的,还出于它进行各种各样的分析思考,并且完全貌似出于自己如此行;人的意愿是活的,因而是真正的意愿,因为这意愿接受所流入的天堂之爱,并出于它貌似出于自己行事;但动物的情形正好相反。
因此,那些出于意愿的情欲思考的人好比动物,在灵界从远处看,也显为动物;他们也像动物那样行动,唯一区别在于:他们若愿意,就能不这样行动。但那些通过理解力约束其意愿的情欲,因而行事理性、明智的人则在灵界显为人,是天堂的天使。
简言之,动物的意愿和理解力始终一致作工;因为意愿本身是盲目的,它属于热,不属于光,故使得理解力也是盲目的。因此,动物不知道,也不理解自己的行为;然而,它会行动,因为它出于来自灵界的一种流注行动;这种行动是本能。
人们以为动物出于理解力思考它所做的事,但事实并非如此;它只是出于自创造时就在它里面的属世之爱,在其身体感官的协助下被驱使行动。人能思考和说话,只是因为他的理解力能与他的意愿分离,并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因为理解力思考,思维说话。
动物之所以照着铭刻在它们本性上的秩序律法行动,其中一些动物可以说以一种道德、理性的方式行动,不同于许多人,是因为它们的理解力盲目服从其意愿的欲望,因此它们不能像人一样通过堕落的推理来败坏这些欲望。值得一提的是,前面所说的动物的意愿和理解力是指这两种官能的一个形像和模拟。以这些官能的名称来称呼这种模拟是由于表象。
动物的生命好比一个梦游者,在理解力沉睡时,凭意愿行走和行事;还好比一个盲人,靠着狗的引导穿过街道;又好比一个愚人,出于习俗和由此获得的习惯而按规定办事;同样好比一个缺乏记忆,因而缺乏理解力的人,但他仍知道或学会如何穿衣,吃他喜爱的美食,喜欢性爱,在街上挨家挨户走,做那种抚慰感官、放纵肉体的事;他被这些事的诱惑和快感牵着走,尽管他不思考,因而不能说话。
从这些事明显可知,那些以为动物享有理性,与人的区别仅在于外形,以及它们不能通过言语来表达它们隐藏在里面的理性事物之人,错得有多么离谱!许多人甚至从这些谬论得出以下结论:如果人死后仍活着,那么动物死后也会活着;相反,如果动物死后不会活着,那么人死后也不会活着;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因对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层级的无知而导致的幻想或幻梦,而人的心智通过层级,如同顺着一架梯子那样登上天堂。
937.启22:3.“那里必没有咒诅;必有神和羔羊的宝座在城中,祂的仆人都要事奉祂”表示凡与主分离的人,都不会在教会,即新耶路撒冷,因为主自己将在那里掌权;那些处于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并遵行祂诫命的人因与祂结合而将与祂同在。“那里必没有咒诅”表示凡使人与主分离的邪恶,或源于邪恶的虚假都不会在新耶路撒冷中。此外,由于邪恶和虚假只存在于接受它们的器皿,即人里面,所以这句话表示凡与主分离的人都不会在那里。在圣言中,“受咒诅的东西”是指使人与主分离,并使他远离主的一切邪恶和虚假;因为那时这人变成了一个魔鬼或撒但。“必有神和羔羊的宝座在城中”表示主自己将在那教会掌权;因为一个“宝座”在此表示一个国度;主的国度就是唯独祂受敬拜的地方。“祂的仆人都要事奉祂”表示那些处于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之人将与祂同在,并因与祂结合而将遵行祂的诫命。“主的仆人”表示那些处于来自祂的真理之人(AR 3, 380节);“事奉的”表示那些处于来自祂的良善之人(AR 128节);因此,“要事奉祂的仆人”表示那些处于通过圣言从主所获得的源于良善的真理,并遵行祂诫命的人。
由于当今教会不知道与主的结合构成天堂,而结合是通过承认祂是天地之神,同时通过照祂的诫命生活实现的,所以要说一说这些事。人若对它们一无所知,可能会问,什么是结合?承认和生活怎能构成结合?这些有什么必要?难道每个人不能都仅凭怜悯得救吗?除了唯信外,还需要其它得救的方式吗?神不是怜悯和全能的吗?但要让他知道,在灵界,认识和承认产生一切同在,而属于爱的情感实现一切结合。因为灵界的空间只是取决于心智,也就是情感、因而思维的相似性的表象。因此,如果有人要么通过名声,要么通过互动、交谈,或关系而认识另一个人,那么当他出于这种认识的观念想到这个人时,他就会与此人同在,尽管他可能出现在一千斯他丢或斯特迪亚(译注:古希腊长度单位,1斯特迪亚等于157.5米)之外。如果一个人也爱着他所认识的另一个人,他就会与这个人住在同一个社群中;他若从至内层爱着对方,就会住在同一所房子里。这就是在整个灵界中所有人的状态;所有人的这种状态都从以下事实中获得其起源,即:主照着信与每个人同在,照着爱结合。信、因而主的同在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尤其那里关于主自己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而被赐予;但爱、因而结合则通过照祂的诫命生活而被赐予,因为主说: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在他那里作住所。(约翰福音14:21-24)
但也要说明这是如何实现的。主爱每个人,愿意与他结合;但只要一个人处于邪恶的快乐,如仇恨和报复的快乐,通奸和行淫的快乐,各种形式的抢劫或偷窃的快乐,亵渎和撒谎的快乐,以及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欲望,主就不能与他结合。因为凡处于这些东西的人都与地狱里的魔鬼为伍。诚然,主甚至也爱地狱里的人;但祂不能与他们结合,除非这些邪恶的快乐被移除;而这些快乐不能被主移除,除非这个人检查自己,以便知道自己的邪恶,在主面前承认并忏悔它们,愿意停止这些邪恶,从而悔改。人必须貌似凭自己做这一切,因为他感觉不到他从主那里做任何事;这种能力没有被赐予人,因为结合若要成为结合,必须是相互的,必须是人与主,并主与人的相互结合。因此,邪恶及其快乐被移除到何等程度,主的爱就进入到何等程度,主的爱是普遍的,面向所有人,如前所述;然后,人就被引离地狱,并被引入天堂。人必须在世上如此行,因为就其灵而言,人在世上如何,就永远如何;唯一不同的是,如果他正确地生活,或生活良好,他的状态就会变得更完美;因为那时,他不再披戴肉身,而是在灵体中属灵地生活,或说作为属灵人以灵体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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