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15

十三、这与动物完全不

十三、这与动物完全不同

ISB15.那些出于呈现给身体感官的纯粹表象进行判断的人,得出以下结论:动物和人一样,也有意愿和理解力;因此,唯一区别在于:人能说话,从而能描述他所思想和渴望的东西,而动物只能通过声音来表达。然而,动物并没有意愿和理解力,只有它们各自的一个形像,学者称之为一种模拟。

一个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他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其意愿的欲望之上,因而能从上面知道并看见它们,还能节制它们;但一个动物之所以为动物,是因为它的欲望驱使它去做凡它所做的事。因此,人之为人,就在于他的意愿服从他的理解力;而动物之为动物,则在于它的理解力服从它的意愿。从这些事可以得出这个结论:人的理解力是活的,因而是一种真正的理解力,因为这理解力接受从天堂流入的光,拥有它,将它视为自己的,还出于它进行各种各样的分析思考,并且完全貌似出于自己如此行;人的意愿是活的,因而是真正的意愿,因为这意愿接受所流入的天堂之爱,并出于它貌似出于自己行事;但动物的情形正好相反。

因此,那些出于意愿的情欲思考的人好比动物,在灵界从远处看,也显为动物;他们也像动物那样行动,唯一区别在于:他们若愿意,就能不这样行动。但那些通过理解力约束其意愿的情欲,因而行事理性、明智的人则在灵界显为人,是天堂的天使。

简言之,动物的意愿和理解力始终一致作工;因为意愿本身是盲目的,它属于热,不属于光,故使得理解力也是盲目的。因此,动物不知道,也不理解自己的行为;然而,它会行动,因为它出于来自灵界的一种流注行动;这种行动是本能。

人们以为动物出于理解力思考它所做的事,但事实并非如此;它只是出于自创造时就在它里面的属世之爱,在其身体感官的协助下被驱使行动。人能思考和说话,只是因为他的理解力能与他的意愿分离,并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因为理解力思考,思维说话。

动物之所以照着铭刻在它们本性上的秩序律法行动,其中一些动物可以说以一种道德、理性的方式行动,不同于许多人,是因为它们的理解力盲目服从其意愿的欲望,因此它们不能像人一样通过堕落的推理来败坏这些欲望。值得一提的是,前面所说的动物的意愿和理解力是指这两种官能的一个形像和模拟。以这些官能的名称来称呼这种模拟是由于表象。

动物的生命好比一个梦游者,在理解力沉睡时,凭意愿行走和行事;还好比一个盲人,靠着狗的引导穿过街道;又好比一个愚人,出于习俗和由此获得的习惯而按规定办事;同样好比一个缺乏记忆,因而缺乏理解力的人,但他仍知道或学会如何穿衣,吃他喜爱的美食,喜欢性爱,在街上挨家挨户走,做那种抚慰感官、放纵肉体的事;他被这些事的诱惑和快感牵着走,尽管他不思考,因而不能说话。

从这些事明显可知,那些以为动物享有理性,与人的区别仅在于外形,以及它们不能通过言语来表达它们隐藏在里面的理性事物之人,错得有多么离谱!许多人甚至从这些谬论得出以下结论:如果人死后仍活着,那么动物死后也会活着;相反,如果动物死后不会活着,那么人死后也不会活着;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因对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层级的无知而导致的幻想或幻梦,而人的心智通过层级,如同顺着一架梯子那样登上天堂。

揭秘启示录 #48

48.“祂的眼睛如同

4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在圣言中,“眼睛”是指理解力;因此,眼睛的视力是指聪明。故当它论及主时,所指的是神性智慧。但“火焰”表示属灵之爱,也就是仁爱;故当它论及主时,所指的是神性之爱。因此,“主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眼睛”表示理解力,因为它们相对应;事实上,正如眼睛凭属世之光观看,理解力凭属灵之光观看。因此,“看”论及这两者。在圣言中,“眼”表示理解力,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同一先知书:

到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和黑暗中看见。(以赛亚书29:18)

又:

那时,瞎子的眼必打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5)

又:

我必使你作外邦人的光,开瞎子的眼。(以赛亚书42:6, 7)

这些话论及主,当主降临时,祂会打开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无知之人的理解力。

这就是“开眼”的意思,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免得他们眼睛看见。(以赛亚书6:9-10; 约翰福音12:40)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将沉睡的灵浇灌你们,封闭你们的眼;蒙盖先知和你们的头,先见。(以赛亚书29:10; 30:10)

又:

闭眼不看邪恶的。(以赛亚书33:15)

以西结书:

愚昧的百姓啊,你们有眼不看,当听这话。(以西结书12:2)

撒迦利亚书:

对丢弃羊群的牧人的惩罚;剑必临到他右眼上,他的右眼也必完全昏暗。(撒迦利亚书11:17)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用灾殃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众民;他们的眼在眶中干瘪。(撒迦利亚书14:12)

又:

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以瞎眼击打列民一切的马匹。(撒迦利亚书12:4)

“马”在灵义上是指对圣言的理解(AR 298节)。诗篇:

耶和华我的神啊,求你光照我的眼目,免得我沉睡至死。(诗篇13:3)

谁都能看出,在这些经文中,“眼或眼目”表示理解力。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经文中,主所说的“眼”是什么意思;马太福音: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如果眼睛健全,全身就光明;如果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23; 路加福音11:34)

同一福音书: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从你身上扔掉;只有一只眼进入生命,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的火里。(马太福音5:29; 18:9)

在这些经文中,“眼或眼睛”不是指眼睛,而是指对真理的理解。由于“眼”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所以以色列人的律例中有这样一条:

亚伦的种中,凡瞎眼的,或眼睛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祭;也不可进到幔子里面。(利未记21:18, 20)

再者,瞎眼的不可献为祭(利未记22:22; 玛拉基书1:8)。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当论及人时,“眼”是什么意思;由此可推知,当论及主时,“眼”是指祂的神性智慧,以及祂的全知和圣治;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圣殿里,祂的眼目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由于“基路伯”表示主的守护和圣治,免得圣言的灵义受到伤害,所以论到四活物,也就是基路伯,经上说:

它们前后都满了眼睛,它们的翅膀同样都满了眼睛。(启示录4:6, 8)

以西结书:

载着基路伯的轮子周围都满了眼睛。(以西结书10:12)

在下文,也就是提到“火焰”和“火”的地方,我们会看到,“火焰”是指主的神性之爱;经上说,主的“眼睛如同火焰”,故所表示的是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主里面有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和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因而有这两者的一个相互结合,这是一个奥秘,《圣爱与圣智》(34-39节等)一书已经揭开了这个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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