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二、人的理解力能照其理性的发育而被提升到光,也就是天堂天使所在的智慧中;他的意愿能照其生活的行为而以同样的方式被提升到热,也就是爱中;但意愿之爱不会被提升,除非人意愿并实行理解力的智慧所教导的事
ISB14.人类心智是指它的两种官能,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接受天堂之光的容器,这光本质上是智慧;意愿是接受天堂之热的容器,这热本质上是爱,如前所示。这两者,即智慧和爱,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既普遍又具体地流入天堂,天使由此而拥有智慧和爱;它们也既普遍又具体地流入这个世界,世人由此而拥有智慧和爱。
此外,这两者结合在一起从主发出,同样结合在一起流入天使和世人的灵魂,但并未在他们的心智中按着结合被接受。形成理解力的光首先在那里被接受,形成意愿的爱逐渐被接受。这也是出于主的旨意,因为每个人都要重新受造,也就是被改造;这一切通过理解力实现。因为从幼年开始,他必须获得真理和良善的知识,这些知识将教导他要过良善的生活,也就是正确地意愿和行事。意愿就这样通过理解力形成。
为了这个目的,人被赐予将其理解力几乎提升到天堂天使所在之光的能力,好叫他能看到他当意愿并由此做什么,还叫他能在世上有暂时的兴盛,死后则永远幸福。他若为自己获得智慧,并使他的意愿服从智慧,就会变得兴盛和幸福;但他若使自己的理解力服从他的意愿,就会变得不兴盛和不幸福。原因在于,意愿自出生以来就倾向于邪恶,甚至倾向于极恶;因此,除非它受到理解力的约束,否则一个人将冲进令人发指的事,甚至会出于他与生俱来的野蛮本性,为了自己而摧毁和屠杀所有不支持和迁就他的人。
此外,除非理解力能被分离,单独得以完善,意愿则通过它被完善,否则一个人将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野兽。因为没有这种分离,没有理解力超过意愿的这种上升,他将不能思考,并出于思考说话,只能通过声音表达他的情感;他也不能出于理性,只能出于本能行事;更不用说他能知道属于神的事,并通过它们认识神,从而与神结合,活到永远了。因为一个人貌似凭自己思考和意愿,貌似凭自己思考和意愿就是结合的相互元素;因为没有一种相互性,就不可能有结合,就像没有反应,就不可能有主动与被动的结合一样。唯独神进行作用,人让自己被作用;表面上看,人貌似从自己做出反应,但这种反应内在来自神。
从得到正确理解的这些事可以看出,人的意愿之爱若通过理解力被提升,是何性质,若没有被提升,又是何性质;因此,这个人是何性质。可通过对比来说明,如果人的意愿之爱没有通过理解力被提升,这个人是何性质。他就像一只在高空飞行的老鹰,一看见下面的食物,也就是它渴望的对象,如小鸡,小鹅,甚至小羊羔,就立刻俯冲下去吞吃它们。他还像一个奸夫,把妓女藏在地下室,时而上到房子最上面的房间,与住在那里的人明智地谈论贞洁,时而又匆匆离开他的同伴,在下面与妓女纵情淫荡。
他又像塔上的窃贼,在那里假装守望,但一看见下面掠夺的对象,就急忙下去夺取。他也好比沼泽的苍蝇,纵队飞行在奔跑的马头上,但当马停下时,它们就落下来,投入沼泽之中。这就是意愿或爱没有通过理解力被提升的人,因为那时,他仍在脚下,沉浸于自然界的不洁之物和感官欲望。那些通过理解力的智慧征服了意愿欲望的诱惑之人则完全不同。对这些人来说,理解力后来进入与意愿的婚约中,因而智慧进入与爱的婚约中,它们一起以最大的快乐住在上面。
44.启1:13.“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表示圣言方面的主,该教会来自祂。从圣言可知,主称自己为“神的儿子”,以及“人子”;祂所说的“神的儿子”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祂自己,“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祂自己,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9-28节)已经得到充分证明;由于那里从圣言充分证实了这一点,所以此处没有必要进一步证实。由于主在约翰面前将自己表现为圣言,所以如他所看到的,祂被称为“人子”。祂将自己表现为圣言,是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新教会,新教会是一个来自圣言并依照对圣言的理解的教会。教会来自圣言,并且对圣言的理解如何,教会就如何,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由于教会是通过圣言来自主的教会,所以人子被看见在灯台中间。“在中间”表示在至内层,周围或外面的事物都从这至内层中获得其本质,在此则获得它们的光或聪明。至内层是周围或外面的事物中的全部,这一点在《圣爱与圣智》的许多地方已经说明;它就像在中间的光和火焰,周围的一切都从中获得光和热。
在以下圣言经文中,“在中间”具有相同的含义;以赛亚书:
锡安的居民哪,当扬声欢呼;因为在你们中间的以色列圣者是伟大的。(以赛亚书12:6)
诗篇:
神是我的王,在地中间施行拯救。(诗篇74:12)
又:
神在殿中间施行怜悯。(诗篇48:9)
又:
神站立在神的会中,在诸神中间行审判。(诗篇82:1)
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那些真理本身被称为“诸神”。出埃及记:
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你们要在他面前谨慎,因为我的名在他中间。(出埃及记23:20-21)
“耶和华的名”就是一切神性;“在中间”就是在至内层,因而在它的一切或全部中。在论述邪恶的圣言的许多经文(如以赛亚书24:13; 耶利米书23:9; 诗篇5:9; 耶利米书9:4, 5; 诗篇36:1; 55:4; 62:4)中,“中间”也表示至内层,因而表示一切或全部。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说明,“在灯台中间”表示在至内层,教会及其一切都源于这至内层,因为教会及其一切都通过圣言来自主。“灯台”表示新教会(可参看AR 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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