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SB1.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或一方进入另一方,或一方与另一方一起的运作,有三种观点和传统看法,它们都是假设。第一种被称为物质流注,第二种被称为属灵流注,第三种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
第一种,就是所谓的物质流注,来自感官的表象和由此而来的谬误,因为表面上看,好像影响眼睛的视觉物体流入并产生思维;同样,影响耳朵的言语流入心智,并在那里产生观念;嗅觉、味觉和触觉也一样。由于这些感觉器官首先接受从世界流入它们的印象,而心智看似根据这些器官所受到的影响而进行思考和意愿,所以古代的哲学家和经院学者便以为流注源于这些器官,并进入灵魂,从而采纳了物质流注或属世流注的假设。
第二种假设被称为属灵流注,来源于秩序及其律法,有些人也称它为偶然流注。因为灵魂是一种属灵物质,因而更纯粹,是在先和内在的;但身体是物质的,因而更粗糙,是在后和外在的;按照秩序,更纯粹的流入更粗糙的,在先的流入在后的,内在流入外在,因而属灵之物流入物质之物,而不是反过来。因此,按照秩序,进行思考的心智根据眼前的物体在眼睛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视觉,心智也随意处理这种状态;同样,进行感知的心智照着言语在耳朵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听觉。
第三种假设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来自推理官能的表象和谬误;因为心智在进行运作时与身体一起、同时随着身体行动。然而,一切运作先是连续的,然后是同步的,连续运作是流注,同步运作是和谐;例如,当心智先思考,然后说话时,或当它先意愿,然后行动时;因此,确立同步之物,却排除连续之物,这是推理官能的一个谬误。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除了这三种观点之外,不可能构筑出第四种观点,因为要么灵魂作用于身体,要么身体作用于灵魂,要么两者同时不断作用。
438.启9:10.“它们有尾巴像蝎子”表示被歪曲的圣言真理,他们通过这些真理造成麻痹。“尾巴”表示头部的终端,因为脑通过脊柱延伸到尾部。因此,头和尾如首先的和末后的那样构成一体。因此,当“头”表示唯信称义和得救时,“尾巴”就表示概括起来或作为一个整体的其一切确认,这些确认来自圣言,因而是被歪曲的圣言真理。凡出于自我聪明接受一个宗教原则,并立它为头的人,也会从圣言中取得确认,并立它们为尾。通过这种方式,他给其他人造成麻痹,从而伤害他们。因此,经上说“它们有尾巴像蝎子”,稍后又说“尾巴上有毒刺;它们的能力是要伤人”;因为“蝎子”表示给理解力造成麻痹的说服力(AR 425节)。任何解剖学家都会告诉你,“尾巴”是脑经由脊柱直到其终端的延伸;或仅仅观察一条狗或长有尾巴的其它任何野兽,善待并哄哄它,你就会看到它僵硬的脊梁变软,尾巴也相应地摇动;相反,如果你惹恼它,它的脊梁就会变硬。
在以下经文中,“头”也表示被视为一个原则的理解的首要信条,“尾”则表示其终端或最后事物;以赛亚书:
祂必从以色列中剪除头与尾,长老和尊贵人就是头,教导谎言的先知就是尾。(以赛亚书9:14, 15)
又:
埃及必没有造成头与尾的任何工作。(以赛亚书19:15)
以下经文并非表示别的:
龙的七头和龙的尾巴,他用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把它们摔在地上。(启示录12:3, 4)
以及:
像蛇的尾巴,有用来伤人的头。(启示录9:10)
由于“尾巴”表示终端,终端是全体的综合体,所以耶和华对摩西说:
捉住蛇的尾巴;摩西就捉住它,它就变成了杖。(出埃及记4:3, 4)
因此,经上吩咐:
他们要取下靠近背部脊骨处的整条尾巴,把它与内脏、肾、肠和肝上的脂油一同献祭。(利未记3:9-11; 8:25; 9:19; 出埃及记29:22)
终端就是那包含和包括一切在先之物的,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38, 65节),以及《圣爱与圣智》(209-216, 217-2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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