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70

Faith70.有时

Faith70.有时,我听见山羊和绵羊争论这个观点:那些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是否拥有任何真理;由于他们说,他们拥有大量真理,所以这个问题接受了检查。那时,他们被询问他们是否知道什么是爱,什么是仁,什么是良善;由于这些都是他们已经抛弃的东西,所以他们所能作出的唯一回答就是:他们不知道。他们被询问什么是罪,什么是悔改,什么是赦罪;由于他们回答说,那些因信称义的人已经罪得赦免,以至于罪不再显现,所以他们被告知:这不是真理。他们被询问什么是重生,其回答要么是洗礼,要么是因信而罪得赦免;但他们被告知:这不是真理。他们被询问什么是属灵人,其回答是:他是一个通过他们的信仰声明而称义的人;他们又被告知:这不是真理。他们被询问救赎,父与主的合一,神的一体;他们给出的回答都不是真理。更不用说他们被询问的其它观点了。经过一番问答之后,结论就出来了。这个结论就是:那些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没有任何真理。

属天的奥秘 #9063

9063.“就要因他

9063.“就要因他的牙放他去得以自由”表它就不能再为内在人服务。这从“放去得以自由”和“牙”的含义清楚可知:“放去得以自由”是指从服事中释放出来,因而不能再服务,如前所述(9061节);“牙”是指感官层,如刚才所述(9062节)。从刚才(9061节)关于当外在人受到伤害时内在人状态的说明,可以得知此处是何情形。其情形与感官层受到伤害时的情形很相似,因为感官层是属世人中的最低层。一个人若要完全重生,感官层也必须重生(参看6844, 6845, 7645节)。谁都能清楚看出,关于奴仆或婢女的眼和牙的这些律例,包含若不藉着内义,就没有人能明白的奥秘在里面。若没有某种隐藏的原因,经上为何会规定奴仆因严重受损的眼和牙,而不是因严重受损的身体其它部位而被放去得以自由呢?但当知道“眼”和“牙”在灵义上表示什么时,这个隐藏的原则就变得显而易见了。当知道这一切时,制定这条律例的原因就逐渐明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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