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70

Faith70.有时

Faith70.有时,我听见山羊和绵羊争论这个观点:那些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是否拥有任何真理;由于他们说,他们拥有大量真理,所以这个问题接受了检查。那时,他们被询问他们是否知道什么是爱,什么是仁,什么是良善;由于这些都是他们已经抛弃的东西,所以他们所能作出的唯一回答就是:他们不知道。他们被询问什么是罪,什么是悔改,什么是赦罪;由于他们回答说,那些因信称义的人已经罪得赦免,以至于罪不再显现,所以他们被告知:这不是真理。他们被询问什么是重生,其回答要么是洗礼,要么是因信而罪得赦免;但他们被告知:这不是真理。他们被询问什么是属灵人,其回答是:他是一个通过他们的信仰声明而称义的人;他们又被告知:这不是真理。他们被询问救赎,父与主的合一,神的一体;他们给出的回答都不是真理。更不用说他们被询问的其它观点了。经过一番问答之后,结论就出来了。这个结论就是:那些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没有任何真理。

属天的奥秘 #8925

8925.“并且对祂

8925.“并且对祂的惧怕可以在你们面前,使你们不致犯罪”表随之对神性的神圣敬畏和由此而来的对属灵生命的保存。这从“对神的惧怕”、“面”和“不致犯罪”的含义清楚可知:“对神的惧怕”是指对神性的一种神圣敬畏,如下文所述;“面”是指内层(1999, 2434, 3527, 4066, 4796, 4797, 5102, 5585, 5592节),因此,“对祂的惧怕在你们面前”是指在一个人内层中的对神性的一种神圣敬畏;“不致犯罪”是指对属灵生命的保存,因为属灵生命是通过不犯罪而得以保存的。“犯罪”是指故意并出于意愿去做和思想邪恶和虚假,因为凡故意并出于意愿所做的事,都是从心里发出来并污秽这个人的(马太福音15:11, 17-19),因而是除灭与他同在的属灵生命的东西(8910节)。至于圣言中“对神的惧怕”所表示的神圣敬畏,要知道,这种惧怕是爱,是小孩子对自己的父母、父母对自己的小孩子,以及配偶对彼此的那种爱,他们害怕做出任何令人不快的事,因而害怕做出以任何方式伤害到爱的任何事。在人重生期间,这种惧怕就被植入他的爱。由于这种惧怕符合他的爱,能存在于他的爱里面,事实上就存在于他的爱里面或与他的爱结合,所以它被称为神圣的敬畏;它是对犯罪或行事违背诫命,因而违背主的惧怕。不过,这种惧怕照着爱的质和量而因人而异(对此的说明可参看2826, 3718, 3719, 5459, 7280, 778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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