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70.有时,我听见山羊和绵羊争论这个观点:那些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是否拥有任何真理;由于他们说,他们拥有大量真理,所以这个问题接受了检查。那时,他们被询问他们是否知道什么是爱,什么是仁,什么是良善;由于这些都是他们已经抛弃的东西,所以他们所能作出的唯一回答就是:他们不知道。他们被询问什么是罪,什么是悔改,什么是赦罪;由于他们回答说,那些因信称义的人已经罪得赦免,以至于罪不再显现,所以他们被告知:这不是真理。他们被询问什么是重生,其回答要么是洗礼,要么是因信而罪得赦免;但他们被告知:这不是真理。他们被询问什么是属灵人,其回答是:他是一个通过他们的信仰声明而称义的人;他们又被告知:这不是真理。他们被询问救赎,父与主的合一,神的一体;他们给出的回答都不是真理。更不用说他们被询问的其它观点了。经过一番问答之后,结论就出来了。这个结论就是:那些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没有任何真理。
7194.“至于我名耶和华,我未曾让他们知道”表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在试探的状态下没有想到教会所拥有的神性事物。这从“耶和华的名”和“未曾让知道”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的名”是指藉以敬拜神的作为一个整体的一切事物(参看2724, 3006, 6674节),因而是指教会里的一切神性事物。严格来说,“耶和华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参看2628, 6887节);因为信的一切和爱的一切,也就是教会里的神性事物皆通过祂的神性人身而来,并从它发出;这人身表示作为一个整体构成神性敬拜的一切。“未曾让知道”是指在“沙代神”所表示的试探状态下,人们不知道,也就是没有想到这些事物,即教会里的神性事物的一种情况。正因如此,经上说祂为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知,但至于祂的名耶和华,却未曾让他们知道。这就是这些话的内在意义;但外在意义或历史意义则不同。从外在或历史意义清楚可知,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并不拜耶和华,而是拜沙代神(1992, 3667, 5628节),而且亚伯拉罕不认识耶和华(参看1356, 2559节)。然而,“耶和华”这个名却出现在关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历史中;其原因在于,这部分圣言是摩西写的,而摩西知道耶和华的名,在这些历史中用耶和华的名是为了内义。因为在整部圣言中,当所论述的主题是爱之良善时,经上就用“耶和华”这个名,而当主题是信之真理时,经上就用“神”这个名(709, 732, 1096, 2586, 2769, 2807, 2822, 3921e, 440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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