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70

Faith70.有时

Faith70.有时,我听见山羊和绵羊争论这个观点:那些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是否拥有任何真理;由于他们说,他们拥有大量真理,所以这个问题接受了检查。那时,他们被询问他们是否知道什么是爱,什么是仁,什么是良善;由于这些都是他们已经抛弃的东西,所以他们所能作出的唯一回答就是:他们不知道。他们被询问什么是罪,什么是悔改,什么是赦罪;由于他们回答说,那些因信称义的人已经罪得赦免,以至于罪不再显现,所以他们被告知:这不是真理。他们被询问什么是重生,其回答要么是洗礼,要么是因信而罪得赦免;但他们被告知:这不是真理。他们被询问什么是属灵人,其回答是:他是一个通过他们的信仰声明而称义的人;他们又被告知:这不是真理。他们被询问救赎,父与主的合一,神的一体;他们给出的回答都不是真理。更不用说他们被询问的其它观点了。经过一番问答之后,结论就出来了。这个结论就是:那些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没有任何真理。

属天的奥秘 #568

568.“女儿”表示

568.“女儿”表示构成那人意愿的事物,因而表示恶欲。这从前面关于“儿子和女儿”的阐述和说明(创世记5:4;489-491节)清楚可知,即:“儿子”表示真理,“女儿”表示良善。“女儿”或良善构成意愿。不过,一个人如何,他的理解力和意愿就如何,因而他的“儿子和女儿”就如何。目前论述的主题是处于败坏状态的人,他没有意愿,只有取代意愿的恶欲,他以为这恶欲就是意愿,也实际称之为意愿。任何属性都取决于它所属主体的性质,此处女儿所属的人是一个败坏的人,如前所示(560, 562-563, 565节)。
“女儿”之所以表示构成意愿的事物,也就是当对良善的意愿不复存在时的恶欲;而“儿子”表示构成理解力的事物,也就是当对真理的理解不复存在时的想象,是因为女性的性情和构成是这样:占主导地位的,是意愿或恶欲,而不是理解力;她们的每根纤维都朝那个方向运转,这是她们的本性。而男性的构成则是这样:占主导地位的是理解力或理性;他们的每根纤维也都那个方向运转,这是他们的本性。因此,两性婚姻就像每个人的意愿与理解力的婚姻。由于如今对良善的意愿不复存在,只有恶欲,而某种理解力或理性之物尚有存在的可能,所以犹太教会为此制定了许多关于丈夫权利和妻子顺从的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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