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70

Faith70.有时

Faith70.有时,我听见山羊和绵羊争论这个观点:那些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是否拥有任何真理;由于他们说,他们拥有大量真理,所以这个问题接受了检查。那时,他们被询问他们是否知道什么是爱,什么是仁,什么是良善;由于这些都是他们已经抛弃的东西,所以他们所能作出的唯一回答就是:他们不知道。他们被询问什么是罪,什么是悔改,什么是赦罪;由于他们回答说,那些因信称义的人已经罪得赦免,以至于罪不再显现,所以他们被告知:这不是真理。他们被询问什么是重生,其回答要么是洗礼,要么是因信而罪得赦免;但他们被告知:这不是真理。他们被询问什么是属灵人,其回答是:他是一个通过他们的信仰声明而称义的人;他们又被告知:这不是真理。他们被询问救赎,父与主的合一,神的一体;他们给出的回答都不是真理。更不用说他们被询问的其它观点了。经过一番问答之后,结论就出来了。这个结论就是:那些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没有任何真理。

属天的奥秘 #2628

2628.“亚伯拉罕

2628.“亚伯拉罕给为他所生的儿子起名”表示该理性的性质是这样:它是神性。这从“亚伯拉罕”的代表,以及“起名”、“儿子”和“为他所生”的含义清楚可知:“亚伯拉罕”代表主的属天神性或神性良善,如前面多次论述的;“起名”是指性质或品质(参看144, 145, 1754, 1896, 2009节);“儿子”是指理性(参看2623节);“为他所生”是指从神性显现。由此明显可知,“亚伯拉罕给为他所生的儿子起名”表示该理性的性质是这样:它是神性。这几句话向那些拥有内义的人揭示了三个奥秘:第一,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从神性本身显现,如本节进一步所论述的;第二,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不仅从耶和华成孕,还从祂出生,因此就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而言,主被称为“神的儿子”、“独生子”(约翰福音1:14, 18, 50; 3:16, 18, 35-36; 5:19-27; 6:69; 9:35; 10:36; 11:27; 14:13-14; 17:1; 20:31;同样在其它福音书);第三,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就是耶和华的“名”,也就是祂的性质或品质(参看约翰福音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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