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7

Faith7.主之所

Faith7.主之所以在福音书和启示录谈论信,是因为犹太人不相信祂是众先知所预言的弥赛亚这事是真的;凡不信真理的地方,就会谈论信。然而,拥有对主的信仰和相信是一回事,拥有对其他某个人的信仰和相信是另一回事。下面就解释这种区别。

属天的奥秘 #10220

10220.“凡过去

10220.“凡过去归那些被数之人的,每人都要给”表将构成信和爱的一切都归于主。这从“给”的含义清楚可知,“给”,即给灵魂的赎价,也就是半舍客勒,是指通过承认信和爱的一切皆来自主,丝毫不来自人而从邪恶中解脱出来,如前所述(10218节)。因此,“凡过去归那些被数之人的”表示凡被主按次序安排并布置的真理和良善。因为“凡过去的”是指每一个以色列人,“以色列人”表示一切属灵良善和真理(5414, 5801, 5803, 5812, 5817, 5819, 5826, 5833, 5879, 5951, 7957, 8234, 8805节);“那些被数之人”表示那些被主按次序安排并布置的事物(102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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