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8

Faith68.(4

Faith68.(4)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马太福音所提到的那些人对仁的忽略来说明。马太福音(25:31–46)中的“山羊”和“绵羊”所表示的那些人,与但以理书8章中的“公山羊”和“公绵羊”所表示的一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向绵羊列举了仁爱的行为,经上说,他们做了这些行为;主同样向山羊列举了这些行为,但经上说,他们没有做这些行为;后者因此被定罪。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忽略行为,是因为他们否认行为与救恩或教会有任何关系;当由行为构成的仁以这种方式被抛弃时,信也就落空了,因为信出于仁;当既没有仁,也没有信时,就有了诅咒。如果这段经文中的山羊表示一切恶人,那么经上就会列举他们所做的一切恶事,而不是他们没有做的一切仁爱行为了。这些人也由撒迦利亚书和以西结书中的“公山羊”来表示:

我的怒气向牧人发作,我必察罚公山羊。(撒迦利亚书10:3)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在羊与羊中间、公绵羊与公山羊中间施行审判。你们吃了美好的草场,还以为小事吗?剩下的草,你们竟用蹄践踏了;你们用角拥挤一切瘦弱的羊,直到使它们四散。所以我必拯救我的群羊不再作猎物。(以西结书34:17–18, 21–22等)

婚姻之爱 #488

488.⑻二级通奸出

488.⑻二级通奸出于情欲;犯这种通奸的,是那些虽能运用理解力,但由于突发事件当时无法运用的人。对从属世正变得属灵的人来说,有两个元素一开始会彼此争战;这两个元素通常称为灵和肉体。由于对婚姻的爱属于灵,对通奸的爱属于肉体,所以它们会陷入争战。对婚姻的爱若得胜,就会通过驱逐对通奸的爱而制伏并征服它。但是,若肉体的情欲被激发,变得火热起来,超出了灵凭理智所能控制的范围,那么情形就会颠倒过来,炽热的情欲会以其诱惑把灵淹没,以致它不再受自己的理智支配,因而不能控制自己。这就是所谓的二级通奸。犯这种通奸的,是那些虽能运用理解力,但由于突发事件当时无法运用的人。

举例说明。例如:如果一个淫乱的妻子用诡计迷惑一个男人的心,将其诱入她的寝室,挑起他的情欲,以致他丧失判断力,这种情形就会发生;如果她在这个男人不肯就范的情况下,威胁让他名声扫地,更是如此。如果某个淫乱的妻子精通巫术,或用药物刺激男人,以致肉体的燥热使这个男人的理解力丧失凭理性行事的自由,也是如此。如果一个男人用甜言蜜语哄骗一个有夫之妇,直到她的意愿被点燃,以至于失去控制,同样如此;此外还有其它类似例子。理性会支持并赞成,这些和类似突发事件会减轻通奸的严重性,使受迷惑的这个男人或女人所招致的谴责倾向于更温和的方向。我们在下一节将讨论对这个级别的通奸的归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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