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8.(4)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马太福音所提到的那些人对仁的忽略来说明。马太福音(25:31–46)中的“山羊”和“绵羊”所表示的那些人,与但以理书8章中的“公山羊”和“公绵羊”所表示的一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向绵羊列举了仁爱的行为,经上说,他们做了这些行为;主同样向山羊列举了这些行为,但经上说,他们没有做这些行为;后者因此被定罪。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忽略行为,是因为他们否认行为与救恩或教会有任何关系;当由行为构成的仁以这种方式被抛弃时,信也就落空了,因为信出于仁;当既没有仁,也没有信时,就有了诅咒。如果这段经文中的山羊表示一切恶人,那么经上就会列举他们所做的一切恶事,而不是他们没有做的一切仁爱行为了。这些人也由撒迦利亚书和以西结书中的“公山羊”来表示:
我的怒气向牧人发作,我必察罚公山羊。(撒迦利亚书10:3)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在羊与羊中间、公绵羊与公山羊中间施行审判。你们吃了美好的草场,还以为小事吗?剩下的草,你们竟用蹄践踏了;你们用角拥挤一切瘦弱的羊,直到使它们四散。所以我必拯救我的群羊不再作猎物。(以西结书34:17–18, 21–22等)
Faith21.然而,因邻舍为自己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一回事,因自己向邻舍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另一回事。前者甚至连恶人也能做到,而后者只有善人才能做到,因为善人出于良善而热爱良善,也就是说,他出于对功用的情感而热爱功用。主在马太福音(5:42–47)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许多人说:“我爱这个人,因为他爱我,并向我行善。”但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而爱别人不是从内心深处来爱他,除非爱他的这个人拥有良善在自己里面,并出于这良善而爱别人的良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就处于仁爱;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仅处于友谊,这种友谊不是仁爱。一个人若出于仁爱而爱邻舍,就会与邻舍的良善结合,而不是与他这个人结合,除非并且只要他处于良善。这样一个人就是属灵的,他对邻舍的爱也是属灵的。然而,一个人若出于纯粹的友谊而爱邻舍,就会与他这个人结合,同时与他的邪恶结合。这样一个人死后很难与那个陷入邪恶的人分离;但前者能。仁通过信作出这种区分,这信就是真理;处于仁爱的人会通过真理仔细检查并看出当爱什么;他在热爱并利益他人时,会关注别人所行功用的品质。
916.“一切野兽、一切爬行物”表示他的良善:“野兽”表示内在人的良善,“爬行物”表示外在人的良善;“一切飞鸟,和爬在地上的一切”表示真理:“飞鸟”表示内在人的真理,“爬在地上的一切”表示外在人的真理。这从前一节关于“野兽”、“飞鸟”、“爬行物”的阐述和说明清楚可知,那里提到“爬行的爬行物”,因为“爬行物”和“爬物”(creeping thing and that which creeps)表示外在人的良善和真理。由于本节是对前文的一个总结,所以加上了该教会的这些属性,也就是它的真理和良善。它们也表明了这个教会的性质,即:它是一个属灵教会,并且因变得属灵而是一个以仁爱或良善为主的教会。这就是为何此处先提及“野兽和爬行物”,然后提及“飞鸟”和“爬物”。
当教会出于仁爱,或仁之良善行动时,它就称为属灵的;而当它声称它拥有无仁之信时,永远不会称为属灵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它甚至算不上一个教会。除了仁之教义外,信之教义算什么呢?除了人要行出信之教义外,这教义还有其它目的吗?仅仅知道并思想它的教导是无效的,只有行出它的教导才是有效的。因此,当出于仁,也就是真正的信之教义行动时,属灵教会才开始成为一个教会,或也可说,教会成员才开始成为一个教会。同样,诫命是为了什么呢?不仅仅为了让人知道,还为了让他照诫命生活。当如此行时,他就拥有主的国在自己里面,因为主的国只在于相爱及其幸福。
那些将信与仁分离,把救赎置于没有仁之善行的信之人,就是杀死兄弟亚伯,也就是仁爱的“该隐”。他们就像盘旋在尸体周围的鸟,因为这种信就像一只鸟,而缺乏仁爱的人则像一具尸体。在基督教界,众所周知,他们还获得一种假良心,即:他们可以活得像魔鬼,可以仇恨和迫害邻舍,可以终生通奸,却仍能得救。还有比听说并说服自己相信,即便活得像野兽,他也能得救更讨人喜欢的吗?就连外邦人都觉得这是一个谎言,其中许多人因看到基督徒的生活而憎恶他们的教义。从以下事实也能清楚看出这种信的真正性质,即:没有哪个地方的生活比基督教界的更令人憎恶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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