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8.(4)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马太福音所提到的那些人对仁的忽略来说明。马太福音(25:31–46)中的“山羊”和“绵羊”所表示的那些人,与但以理书8章中的“公山羊”和“公绵羊”所表示的一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向绵羊列举了仁爱的行为,经上说,他们做了这些行为;主同样向山羊列举了这些行为,但经上说,他们没有做这些行为;后者因此被定罪。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忽略行为,是因为他们否认行为与救恩或教会有任何关系;当由行为构成的仁以这种方式被抛弃时,信也就落空了,因为信出于仁;当既没有仁,也没有信时,就有了诅咒。如果这段经文中的山羊表示一切恶人,那么经上就会列举他们所做的一切恶事,而不是他们没有做的一切仁爱行为了。这些人也由撒迦利亚书和以西结书中的“公山羊”来表示:
我的怒气向牧人发作,我必察罚公山羊。(撒迦利亚书10:3)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在羊与羊中间、公绵羊与公山羊中间施行审判。你们吃了美好的草场,还以为小事吗?剩下的草,你们竟用蹄践踏了;你们用角拥挤一切瘦弱的羊,直到使它们四散。所以我必拯救我的群羊不再作猎物。(以西结书34:17–18, 21–22等)
959.有一次,我在夜里醒来,听见我周围的灵人想趁我睡着时伏击我;但我很快就昏昏欲睡,作了一场噩梦。我再次醒来,惩罚的灵人突然出现了,这令我十分惊讶。他们正严厉惩罚趁我睡着时伏击我的灵人。他们似乎给这些灵人披上了看得见的肉身和肉身的感觉,从而通过肉体各个部位来回的猛烈撞击折磨他们,并伴有抵抗所造成的疼痛。如有可能,惩罚者会杀了他们,所以他们用了极端的暴力。犯罪者大部分是塞壬(关于她们,参看831节)。惩罚持续了很长时间,并延伸到我周围的更多帮派。令我惊讶的是,所有伏击我的女人都被发现了,尽管她们想藏起来。她们因是塞壬,故耍尽花招试图逃避惩罚,但都未奏效。她们时而想偷偷溜回到更隐蔽的存在层面;时而暗示她们是其他人,而不是她们自己;时而通过投射自己的想法而将惩罚转移给其他人;时而假装她们是婴儿,惩罚者将要折磨的是婴儿;时而假扮善灵,时而又假扮天使;除此之外还有更多把戏;但这一切都是徒劳的。我惊讶地发现她们受到如此严厉的惩罚,但我意识到,像她们那样的行为是相当骇人,无法容忍的,因为人必须能安然入睡,否则人类就会灭亡。这就是为何如此严厉的惩罚是必要的。我感觉同样的事也发生在其他人周围,这些灵人试图趁他们睡着时暗中袭击他们,尽管这些人对此一无所知。因为除非一个人被允许与灵人交谈,通过内在感觉与他们同在,否则他听不到这种事,更不用说看到了;而事实上,这种事发生在所有人周围。主在人睡觉时会极其小心地保护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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