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8.(4)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马太福音所提到的那些人对仁的忽略来说明。马太福音(25:31–46)中的“山羊”和“绵羊”所表示的那些人,与但以理书8章中的“公山羊”和“公绵羊”所表示的一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向绵羊列举了仁爱的行为,经上说,他们做了这些行为;主同样向山羊列举了这些行为,但经上说,他们没有做这些行为;后者因此被定罪。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忽略行为,是因为他们否认行为与救恩或教会有任何关系;当由行为构成的仁以这种方式被抛弃时,信也就落空了,因为信出于仁;当既没有仁,也没有信时,就有了诅咒。如果这段经文中的山羊表示一切恶人,那么经上就会列举他们所做的一切恶事,而不是他们没有做的一切仁爱行为了。这些人也由撒迦利亚书和以西结书中的“公山羊”来表示:
我的怒气向牧人发作,我必察罚公山羊。(撒迦利亚书10:3)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在羊与羊中间、公绵羊与公山羊中间施行审判。你们吃了美好的草场,还以为小事吗?剩下的草,你们竟用蹄践踏了;你们用角拥挤一切瘦弱的羊,直到使它们四散。所以我必拯救我的群羊不再作猎物。(以西结书34:17–18, 21–22等)
9395.“将一半的血洒在祭坛上”表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从“血”和“祭坛”的含义清楚可知:“血”是指神性真理,如刚才所述(9393节);“祭坛”是指主的神性人身的一个代表(921, 2777, 2811, 4489节),因而是指敬拜主的主要代表(4541, 8935, 8940节)。“洒在祭坛上的一半的血”之所以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而“洒在百姓身上”的另一半血(24:8)表示被教会成员接受的这神性真理,是因为一个约正在建立,而“约”表示结合(665, 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 6804, 8767, 8778节);当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被人接受时,主与该教会成员的结合就发生了。由此明显可知为何要用血;又为何当洒在祭坛和百姓身上时,它被称为“立约的血”(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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