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8.(4)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马太福音所提到的那些人对仁的忽略来说明。马太福音(25:31–46)中的“山羊”和“绵羊”所表示的那些人,与但以理书8章中的“公山羊”和“公绵羊”所表示的一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向绵羊列举了仁爱的行为,经上说,他们做了这些行为;主同样向山羊列举了这些行为,但经上说,他们没有做这些行为;后者因此被定罪。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忽略行为,是因为他们否认行为与救恩或教会有任何关系;当由行为构成的仁以这种方式被抛弃时,信也就落空了,因为信出于仁;当既没有仁,也没有信时,就有了诅咒。如果这段经文中的山羊表示一切恶人,那么经上就会列举他们所做的一切恶事,而不是他们没有做的一切仁爱行为了。这些人也由撒迦利亚书和以西结书中的“公山羊”来表示:
我的怒气向牧人发作,我必察罚公山羊。(撒迦利亚书10:3)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在羊与羊中间、公绵羊与公山羊中间施行审判。你们吃了美好的草场,还以为小事吗?剩下的草,你们竟用蹄践踏了;你们用角拥挤一切瘦弱的羊,直到使它们四散。所以我必拯救我的群羊不再作猎物。(以西结书34:17–18, 21–22等)
9024.“人若彼此相争”表他们当中关于真理的争论。这从“相争”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相争”是指争论,如下文所述;“人”是指那些有聪明,处于真理的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理性概念,以及真理(参看3134, 9007节)。因此,“人彼此相争”表示发生在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当中的关于真理的争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发生在人自己里面的这种争论。因为“相争”在灵义上是指关于涉及教会的那类事物,因而关于信之事物的争论。在圣言中,“相争”并非表示别的,因为圣言是属灵的,论述属灵事物,也就是论述那些属于主和祂在天上的国度,以及祂在地上的国度,就是教会的事物。在圣言中,“相争(经上或译为申辩、争辩)”表示关于真理的争论,并且一般是支持真理、反对虚假的争论,以及对虚假的防御和摆脱,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利米书:
必有哄嚷声响到地极,因为耶和华与列族相争,凡有血气的祂必都审判,至于恶人,祂必交给剑。看哪!必有灾祸从这民族发到那民族,并有大暴风从地极刮起。(耶利米书25:31, 32)
这些预言描述了教会的败坏状态。“哄嚷声”是指支持虚假、反对真理,并支持邪恶、反对良善的争论;“地”是指教会;“耶和华与列族相争”是指主支持真理、反对虚假,并支持良善、反对邪恶的争论,因而也指保卫;“列族”是指虚假和邪恶;“剑”是指进行争战并得胜的虚假;“大暴风”是指掌权的虚假;“地极”是指邪恶所生的虚假爆发的地方。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要为他们大大申辩,给大地安宁。(耶利米书50:34)
“大大申辩”是指保卫真理,反对虚假,以及释放;“地”是指教会,当它处于良善,由此处于真理时,就有了“安宁”。耶利米哀歌:
主啊,你为我的灵魂大大申辩,你救了我的命。(耶利米哀歌3:58)
“为灵魂大大申辩”是指对虚假的防御和摆脱。大卫的诗:
求你为我大大申辨,救赎我,照你的话将我救活。(诗篇119:154)
此处“大大申辩”也表示摆脱虚假。弥迦书:
要向大山争辩,使小山听你的声音。(弥迦书6:1)
“向大山争辩”表示向高傲自大者,以及自我之爱的邪恶争论并防御;“要听祂的声音的小山”是指谦卑者和那些拥有仁爱的人。以赛亚书:
我必不永远相争,也不长久发怒。(以赛亚书57:16)
“相争”是指与虚假争论。何西阿书:
耶和华与犹大争辩。(何西阿书12:2)
此处意思是一样的。此外还有其它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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