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8

Faith68.(4

Faith68.(4)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马太福音所提到的那些人对仁的忽略来说明。马太福音(25:31–46)中的“山羊”和“绵羊”所表示的那些人,与但以理书8章中的“公山羊”和“公绵羊”所表示的一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向绵羊列举了仁爱的行为,经上说,他们做了这些行为;主同样向山羊列举了这些行为,但经上说,他们没有做这些行为;后者因此被定罪。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忽略行为,是因为他们否认行为与救恩或教会有任何关系;当由行为构成的仁以这种方式被抛弃时,信也就落空了,因为信出于仁;当既没有仁,也没有信时,就有了诅咒。如果这段经文中的山羊表示一切恶人,那么经上就会列举他们所做的一切恶事,而不是他们没有做的一切仁爱行为了。这些人也由撒迦利亚书和以西结书中的“公山羊”来表示:

我的怒气向牧人发作,我必察罚公山羊。(撒迦利亚书10:3)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在羊与羊中间、公绵羊与公山羊中间施行审判。你们吃了美好的草场,还以为小事吗?剩下的草,你们竟用蹄践踏了;你们用角拥挤一切瘦弱的羊,直到使它们四散。所以我必拯救我的群羊不再作猎物。(以西结书34:17–18, 21–22等)

属天的奥秘 #9010

9010.“乃是神使

9010.“乃是神使它在他手上发生”表看似偶然发生的事。这从古人对偶然的观念清楚可知,这种观念就是,凡所发生的事都是从神那里发生的;这就是为何他们以“神使它在他手上发生”这句话来表达偶然的观念。因为那些属于古代教会的人都知道,主的天意(Providence of the Lord)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偶发事件,也就是看似偶然发生的事,都是天意。因此,看不出主允许发生的事和主乐意发生的事之间的区别的简单人会将良善和邪恶都归于主;将良善归于主,是因为他们知道一切良善皆来自祂;但将邪恶归于主则是由于表象。因为当一个人行恶,并由此使自己转离主时,表面上看,似乎是主转离;这时,主在他看来是在他后面,而不是在他前面。正因如此,如果有人碰巧或偶然击中另一个人,也就是说,他的行为没有事先考虑这一行为,经上就用“神使它在他手上发生”来表达它。主的天意在每一个事物中(参看1919e, 4329, 5122e, 5155, 5195, 5894e, 6058, 6481-6487, 6489, 6491, 7004, 7007, 8478, 8717节);偶发事件,或偶然发生的事都是天意(5508, 6493, 6494节);邪恶被归于主,而事实上它起源于人(2447, 5798, 6071, 6832, 6991, 6997, 7533, 7877, 7926, 8197, 8227, 8228, 8282, 8284, 8483, 86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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