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8

Faith68.(4

Faith68.(4)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马太福音所提到的那些人对仁的忽略来说明。马太福音(25:31–46)中的“山羊”和“绵羊”所表示的那些人,与但以理书8章中的“公山羊”和“公绵羊”所表示的一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向绵羊列举了仁爱的行为,经上说,他们做了这些行为;主同样向山羊列举了这些行为,但经上说,他们没有做这些行为;后者因此被定罪。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忽略行为,是因为他们否认行为与救恩或教会有任何关系;当由行为构成的仁以这种方式被抛弃时,信也就落空了,因为信出于仁;当既没有仁,也没有信时,就有了诅咒。如果这段经文中的山羊表示一切恶人,那么经上就会列举他们所做的一切恶事,而不是他们没有做的一切仁爱行为了。这些人也由撒迦利亚书和以西结书中的“公山羊”来表示:

我的怒气向牧人发作,我必察罚公山羊。(撒迦利亚书10:3)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在羊与羊中间、公绵羊与公山羊中间施行审判。你们吃了美好的草场,还以为小事吗?剩下的草,你们竟用蹄践踏了;你们用角拥挤一切瘦弱的羊,直到使它们四散。所以我必拯救我的群羊不再作猎物。(以西结书34:17–18, 21–22等)

属天的奥秘 #8694

8694.“就到我这

8694.“就到我这里来,我便在双方之间施行审判”表这时,他们照着被启示的真理被安排。这从“到他这里”和“在双方之间施行审判”的含义清楚可知:“到他这里”当论及“摩西”所代表的神之真理时,是指请教当意愿和实行的事(参看8692节);“在双方之间施行审判”是指在真理当中的安排。“审判”是指安排(参看8685节)。由此可知,这种安排合乎被启示的真理;因为经上刚刚说:“百姓到他这里来求问神”,紧接着又说:“祂叫他们知道神的典章和律法”。
“启示”表示阅读圣言时的光照,以及那时的感知;因为那些处于良善并渴慕真理的人以这种方式接受教导;但那些未处于良善的人则无法通过圣言接受教导,而是只能确认诸如他们从小就被教导的那类事物,无论它们是真理还是虚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之所以拥有启示,而那些陷入邪恶的人没有启示,是因为就内义而言,圣言中的每一个事物都论及主及其国度,与人同在的天使照内义感知圣言。他们的感知被传给处于良善,阅读圣言,并出于对真理的情感而渴慕真理,从而拥有光照和感知的这个人。因为对那些处于良善,并由此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来说,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已经被打开进入天堂,他们的灵魂,也就是他们的内在人与天使相交。但那些未处于良善,因而并非出于对良善的情感而渴慕真理的人则完全不同;天堂向这些人关闭。
不过,至于对那些处于良善,并由此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来说,启示是何性质,这是无法描述的。它不是显明的东西,也不是完全隐藏的东西,而是一种来自里面的倾向,即倾向于接受事物是真的,或若它不是真的,就不接受。当它倾向于接受时,心智就安歇了,并且是安宁的;在这种状态下就会存在伴随信的承认。这一切的发生是由于来自主的天堂流注;因为有光经由天堂从主而来,这光围绕并光照理解力,也就是内视的眼睛。现在在那光中所看见的事物是真理,因为这光其实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就是天堂里的光,这一点在前面已经频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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