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8.(4)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马太福音所提到的那些人对仁的忽略来说明。马太福音(25:31–46)中的“山羊”和“绵羊”所表示的那些人,与但以理书8章中的“公山羊”和“公绵羊”所表示的一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向绵羊列举了仁爱的行为,经上说,他们做了这些行为;主同样向山羊列举了这些行为,但经上说,他们没有做这些行为;后者因此被定罪。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忽略行为,是因为他们否认行为与救恩或教会有任何关系;当由行为构成的仁以这种方式被抛弃时,信也就落空了,因为信出于仁;当既没有仁,也没有信时,就有了诅咒。如果这段经文中的山羊表示一切恶人,那么经上就会列举他们所做的一切恶事,而不是他们没有做的一切仁爱行为了。这些人也由撒迦利亚书和以西结书中的“公山羊”来表示:
我的怒气向牧人发作,我必察罚公山羊。(撒迦利亚书10:3)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在羊与羊中间、公绵羊与公山羊中间施行审判。你们吃了美好的草场,还以为小事吗?剩下的草,你们竟用蹄践踏了;你们用角拥挤一切瘦弱的羊,直到使它们四散。所以我必拯救我的群羊不再作猎物。(以西结书34:17–18, 21–22等)
6916.“各妇人必向她的邻舍,并居住在她家里的女人要”表每个人的良善都要富有诸如适合它、有帮助的那类事物。这从“妇人”、“她的邻舍”和“居住在她家里的女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妇人”是指对仁之良善的一种情感(参看6014节);“她的邻舍”是指对存在于那些拥有记忆知识之人里面的真理的一种情感;“居住在她家里的女人”是指也存在于他们里面的良善的情感。由于她要向她的邻舍并居住在家里的女人要,故所表示的是离它最近,因而适合它、有帮助的真理与良善。至于此中是何情形,这从刚才的讨论(6914节)明显可知。要去要的之所以是“妇人”,是因为“妇人”表示仁之良善,要富有的,是该良善;因为若要良善成为良善,就必须有赋予它具体品质的真理。原因在于,当人照真理生活时,实际的真理本身就会成为良善;这意味着真理的品质如何,良善就如何,或说真理所拥有的具体品质成为良善所拥有的。之后该良善只接受与自己的具体品质相一致的真理,并与它们联结,不接受并联结其它真理,因此除了适合它、有帮助的真理,因而在邻舍的区域和家里的那类真理外,不与其它任何真理联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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