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8.(4)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马太福音所提到的那些人对仁的忽略来说明。马太福音(25:31–46)中的“山羊”和“绵羊”所表示的那些人,与但以理书8章中的“公山羊”和“公绵羊”所表示的一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向绵羊列举了仁爱的行为,经上说,他们做了这些行为;主同样向山羊列举了这些行为,但经上说,他们没有做这些行为;后者因此被定罪。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忽略行为,是因为他们否认行为与救恩或教会有任何关系;当由行为构成的仁以这种方式被抛弃时,信也就落空了,因为信出于仁;当既没有仁,也没有信时,就有了诅咒。如果这段经文中的山羊表示一切恶人,那么经上就会列举他们所做的一切恶事,而不是他们没有做的一切仁爱行为了。这些人也由撒迦利亚书和以西结书中的“公山羊”来表示:
我的怒气向牧人发作,我必察罚公山羊。(撒迦利亚书10:3)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在羊与羊中间、公绵羊与公山羊中间施行审判。你们吃了美好的草场,还以为小事吗?剩下的草,你们竟用蹄践踏了;你们用角拥挤一切瘦弱的羊,直到使它们四散。所以我必拯救我的群羊不再作猎物。(以西结书34:17–18, 21–22等)
6322.根据所有表象,外在感官,如视觉和听觉,流入思维,在那里激发观念。因为表面上看,物体,以及言语激活感官,先是激活外在感官,然后激活内在感官。但是,这种表象无论多么强烈,令人信服,仍是一个错误认识。事实上,外在之物是粗鄙的、物质的,故无法流入并激活内在之物,因为内在之物是纯净的、属灵的;这与事物的性质相反。正是内在感官,也就是灵的感官,通过外在感官感知事物,并使外在感官按照它的指示获得对物体的印象。因此,外在感觉器官,如视觉器官,也就是眼睛,能立刻适应所有感官物体。若没有它们从内部所接受的流注,这一切不可能发生在感觉器官中;因为所有纤维和小附件(它们在每个感觉器官周围为数众多)立刻适应物体的性质。事实上,器官本身也立即被赋予适应的状态。
我经常听见灵人们彼此讨论这种表象,并且每次天使都是这样答复的:流注决非从外在进入内在,而是始终从内在进入外在;这符合次序,违反次序不可能有流注。我曾两三次看见一些灵人被分离出去,与天使社群失去联系,就因为他们出于外在表象认为从外在进入内在的流注是存在的;因此,这流注是物质的,而非属灵的。他们之所以被分离出去,是因为根据这种观点,他们有可能得出一个结论:处于外在的地狱能流入处于内在的天堂;他们还有可能得出一个结论:生命的流注并非来自主;而事实上,生命的一切皆从主流入,因为主处于至内层;相对于主,其它一切都是外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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