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8.(4)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马太福音所提到的那些人对仁的忽略来说明。马太福音(25:31–46)中的“山羊”和“绵羊”所表示的那些人,与但以理书8章中的“公山羊”和“公绵羊”所表示的一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向绵羊列举了仁爱的行为,经上说,他们做了这些行为;主同样向山羊列举了这些行为,但经上说,他们没有做这些行为;后者因此被定罪。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忽略行为,是因为他们否认行为与救恩或教会有任何关系;当由行为构成的仁以这种方式被抛弃时,信也就落空了,因为信出于仁;当既没有仁,也没有信时,就有了诅咒。如果这段经文中的山羊表示一切恶人,那么经上就会列举他们所做的一切恶事,而不是他们没有做的一切仁爱行为了。这些人也由撒迦利亚书和以西结书中的“公山羊”来表示:
我的怒气向牧人发作,我必察罚公山羊。(撒迦利亚书10:3)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在羊与羊中间、公绵羊与公山羊中间施行审判。你们吃了美好的草场,还以为小事吗?剩下的草,你们竟用蹄践踏了;你们用角拥挤一切瘦弱的羊,直到使它们四散。所以我必拯救我的群羊不再作猎物。(以西结书34:17–18, 21–22等)
6289.“便抓住他父亲的手”表一种流注进入他的模糊感知所拥有的能力。这从“抓住手”的含义清楚可知,“抓住手”是指进入感知能力的流注。因为当内在想通过流入外在而迫使它思考和意愿某事时,可以说就会抓住它。此处它抓住了“手”所表示的感知能力。“手”表示能力 (参看878, 3387, 4931-4937节)。之所以说感知是模糊的,是因为相对于“约瑟”所代表的属天人,“以色列”所代表的属灵人居于模糊中。相对于属天人,属灵人居于模糊中(参看2708, 2715, 2716, 2718, 2831, 2849, 2935, 2937, 3833, 4402节)。
属灵人居于模糊中,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重生之前,对于真理与良善,他们完全处于黑暗;当他们正在重生时,他们承认诸如其教会教义所包含的那种真理,而且信靠这真理,不管它是真是假。即便如此,当这真理成为其意愿和随之其生活的一部分时,正是该真理在他们那里变成良善。正是这良善被称为真理之良善,以及信之良善,同样被称为属灵良善,或属灵教会的良善。凡考虑这个问题的人都能看出,该良善的品质来自这个源头。然而,源于这种真理的良善,甚至是外邦人当中的,都蒙主悦纳,只要它以对邻之仁为起点或原则,并且这仁爱含有纯真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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