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8

Faith68.(4

Faith68.(4)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马太福音所提到的那些人对仁的忽略来说明。马太福音(25:31–46)中的“山羊”和“绵羊”所表示的那些人,与但以理书8章中的“公山羊”和“公绵羊”所表示的一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向绵羊列举了仁爱的行为,经上说,他们做了这些行为;主同样向山羊列举了这些行为,但经上说,他们没有做这些行为;后者因此被定罪。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忽略行为,是因为他们否认行为与救恩或教会有任何关系;当由行为构成的仁以这种方式被抛弃时,信也就落空了,因为信出于仁;当既没有仁,也没有信时,就有了诅咒。如果这段经文中的山羊表示一切恶人,那么经上就会列举他们所做的一切恶事,而不是他们没有做的一切仁爱行为了。这些人也由撒迦利亚书和以西结书中的“公山羊”来表示:

我的怒气向牧人发作,我必察罚公山羊。(撒迦利亚书10:3)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在羊与羊中间、公绵羊与公山羊中间施行审判。你们吃了美好的草场,还以为小事吗?剩下的草,你们竟用蹄践踏了;你们用角拥挤一切瘦弱的羊,直到使它们四散。所以我必拯救我的群羊不再作猎物。(以西结书34:17–18, 21–22等)

属天的奥秘 #6284

6284.“也在我祖

6284.“也在我祖亚伯拉罕和以撒的名下”表并有内在良善与真理的品质。这从“名”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和以撒”的代表清楚可知:“名”是指品质(参看6283节);“亚伯拉罕和以撒”是指内在良善与真理,如前所述(6276节)。内在良善与真理必存在于外在良善与真理里面,以便后者成为良善与真理。因为如前所述(6275节),外在只是提供外在形式的某种事物,使得内在能存在于这种形式中,并在那里过一种与从主流入它自己之物相一致的生活。相对于至高者,也就是主,内在也只是提供外在形式的某种事物。主是一切生命的源头,在祂之下的事物只是按照一直排列到最后和最低层,就是身体的秩序等级而接受生命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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