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8.(4)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马太福音所提到的那些人对仁的忽略来说明。马太福音(25:31–46)中的“山羊”和“绵羊”所表示的那些人,与但以理书8章中的“公山羊”和“公绵羊”所表示的一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向绵羊列举了仁爱的行为,经上说,他们做了这些行为;主同样向山羊列举了这些行为,但经上说,他们没有做这些行为;后者因此被定罪。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忽略行为,是因为他们否认行为与救恩或教会有任何关系;当由行为构成的仁以这种方式被抛弃时,信也就落空了,因为信出于仁;当既没有仁,也没有信时,就有了诅咒。如果这段经文中的山羊表示一切恶人,那么经上就会列举他们所做的一切恶事,而不是他们没有做的一切仁爱行为了。这些人也由撒迦利亚书和以西结书中的“公山羊”来表示:
我的怒气向牧人发作,我必察罚公山羊。(撒迦利亚书10:3)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在羊与羊中间、公绵羊与公山羊中间施行审判。你们吃了美好的草场,还以为小事吗?剩下的草,你们竟用蹄践踏了;你们用角拥挤一切瘦弱的羊,直到使它们四散。所以我必拯救我的群羊不再作猎物。(以西结书34:17–18, 21–22等)
5323.“有人在他前面喊着:跪下”表经由信而来的承认,以及崇拜。这从“喊”和“跪下”的含义清楚可知:“喊”是指经由信而来的承认,如下文所述;“跪下”是指崇拜,因为在原文,“跪下”表示“屈膝”,而屈膝就是崇拜。事实上,属于意愿,因而属于爱或情感,随之属于生命的一切内在努力都有与它们相对应的外在行为或举止。这些行为和举止都是从外在事物与内在事物的实际对应关系中流出的。带来谦卑,并由此带来崇拜的神性敬畏,也有相对应的行为或举止,即屈膝,向前屈膝下跪,以及身体俯伏在地。在这种状态下,如果崇拜出自真正的谦卑,如果谦卑出自真正的神圣敬畏,就会有一种灵人的缺席,这会导致属灵层与属世层联结、因而膝盖所在的边界或中间区域处的关节的下跌。因为膝盖以下的部位对应于属世事物,而膝盖以上的部位则对应于属灵事物。正因如此,屈膝是代表崇拜的一种标志。对属天人来说,这种行为是自发的;但对属灵人来说,这是他们意愿的有意行为。
在以前的年代里,当国王乘战车经过时,人们会在他们面前屈膝下跪,因为国王代表主的神性真理,而“战车”表示祂的圣言。当人们知道它代表什么时,这种崇拜的仪式就开始了;那时,国王并不认为这种崇拜是给他们本人的,而是给他们的王权;这王权不同于他们本人,只是附在他们身上。附在他们身上的王权是律法,由于律法来源于神性真理,所以只要国王是律法的守护者,这律法就附在这个王身上而受崇拜。因此,国王除了将守护律法的职责归给自己外,并不将任何王权归给自己。他越是远离这守护的职责,就越远离王权,因为他知道,除了律法以外,基于任何其它理由或来自任何其它源头的崇拜,即律法本身所受的崇拜之外的任何其它崇拜都是偶像崇拜。王权表示神性真理(参看1672, 1728, 2015, 2069, 3009, 3670, 4581, 4966, 5044, 5068节),因而王权是律法,律法本身就是一国居民所要照之生活的真理。由此可见,“跪下”或“屈膝下跪”表示崇拜。
由于“喊”也是一种对应于信所产生的一种活的称谢或承认的行为,所以当需要作出这种称谢或承认的外在标志时,喊也是古人所遵循的习俗。因此,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当与信所产生的称谢和承认有关时,经上就会提到“喊”或“呼喊”。如经上论到施洗约翰说:
约翰为耶稣作见证,喊着说,这就是我曾说,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祂本来在我以前。我就是那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修直主的道路的。(约翰福音1:15, 23)
同一福音书:
他们就拿着棕树枝,出去迎接祂,喊着,和散那!奉主名来的以色列王是应当称颂的!(约翰福音12:13)
路加福音:
耶稣对法利赛人说,若是这些人不作声,这些石头也会喊起来。(路加福音19:40)
由于“喊”表示信所产生的承认,因而表示由这承认所产生的接受,所以关于主,我们有时会读到,祂“喊着说”,如约翰福音(7:28,37;12:44);还有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像勇士出去,必像战士激动热心,要喊叫,大声呐喊。(以赛亚书42:13)
“喊”在反面意义上表示缺乏承认,因而表示厌恶(参看5016, 5018; 5027节);这种用法与虚假有关(22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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