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8.(4)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马太福音所提到的那些人对仁的忽略来说明。马太福音(25:31–46)中的“山羊”和“绵羊”所表示的那些人,与但以理书8章中的“公山羊”和“公绵羊”所表示的一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向绵羊列举了仁爱的行为,经上说,他们做了这些行为;主同样向山羊列举了这些行为,但经上说,他们没有做这些行为;后者因此被定罪。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忽略行为,是因为他们否认行为与救恩或教会有任何关系;当由行为构成的仁以这种方式被抛弃时,信也就落空了,因为信出于仁;当既没有仁,也没有信时,就有了诅咒。如果这段经文中的山羊表示一切恶人,那么经上就会列举他们所做的一切恶事,而不是他们没有做的一切仁爱行为了。这些人也由撒迦利亚书和以西结书中的“公山羊”来表示:
我的怒气向牧人发作,我必察罚公山羊。(撒迦利亚书10:3)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在羊与羊中间、公绵羊与公山羊中间施行审判。你们吃了美好的草场,还以为小事吗?剩下的草,你们竟用蹄践踏了;你们用角拥挤一切瘦弱的羊,直到使它们四散。所以我必拯救我的群羊不再作猎物。(以西结书34:17–18, 21–22等)
357.“该隐的怒气就燃起”表示仁已离开。这从下文清楚可知,在那里,经上说他杀了他兄弟亚伯,而亚伯表示仁。愤怒是一种普遍的情感,凡反对自我之爱及其欲望的,都会导致愤怒。在恶灵的世界,这种情感能明显感觉得到。事实上,那里普遍存在对主的愤怒,因为恶灵没有仁爱,只有仇恨。凡不支持爱自己和爱世界的,都会激起对立,对立就表现为愤怒。在圣言中,“怒气”、“忿怒”,甚至“烈怒”经常被归于耶和华;而事实上,它们属于人,被归给耶和华,是因为由于上述原因,它们看似来自祂。因此,诗篇上记着说:
祂向他们发出猛烈的怒气和震怒、愤怒、痛苦,并一群降灾的使者。祂为自己的怒气修平了路,不顾惜他们的灵魂死亡。(诗篇78:49-50)
不是耶和华打发祂的怒气临到什么人身上,而是人自招怒气;祂也未曾打发降灾的使者到他们中间,而是人把他们带到自己这里来。所以经上补充说,“祂为自己的怒气修平了路,不顾惜他们的灵魂死亡”;并且以赛亚书上说:
他必归向耶和华,凡向祂发怒的,必至蒙羞。(以赛亚书45:24)
从上述经文清楚可知,“怒气”表示邪恶,或也可说,对仁爱的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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