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8.(4)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马太福音所提到的那些人对仁的忽略来说明。马太福音(25:31–46)中的“山羊”和“绵羊”所表示的那些人,与但以理书8章中的“公山羊”和“公绵羊”所表示的一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向绵羊列举了仁爱的行为,经上说,他们做了这些行为;主同样向山羊列举了这些行为,但经上说,他们没有做这些行为;后者因此被定罪。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忽略行为,是因为他们否认行为与救恩或教会有任何关系;当由行为构成的仁以这种方式被抛弃时,信也就落空了,因为信出于仁;当既没有仁,也没有信时,就有了诅咒。如果这段经文中的山羊表示一切恶人,那么经上就会列举他们所做的一切恶事,而不是他们没有做的一切仁爱行为了。这些人也由撒迦利亚书和以西结书中的“公山羊”来表示:
我的怒气向牧人发作,我必察罚公山羊。(撒迦利亚书10:3)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在羊与羊中间、公绵羊与公山羊中间施行审判。你们吃了美好的草场,还以为小事吗?剩下的草,你们竟用蹄践踏了;你们用角拥挤一切瘦弱的羊,直到使它们四散。所以我必拯救我的群羊不再作猎物。(以西结书34:17–18, 21–22等)
3121.“没有向我主人放弃真理”表示来自那流入之爱的仁爱的流注。这从“真理”的含义清楚可知,“真理”(中文圣经或译为信实、诚实等)是指仁爱。严格来说,“真理”与“信”所表相同;在希伯来语,信就是由类似的词来表达的;因此,在旧约圣言中被称为“真理”(中文圣经或译为信实、诚实等)的,在新约圣言中有时被称为“信”。这也是为何在前文(1577, 1809, 1824, 2173, 2435, 2619, 2975节),真理经常被称为信之真理,良善被称为爱之良善。然而,信在内义上正是指仁爱,这从前面多处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如:信若不通过爱就不存在(30-38节);信不可能存在于没有仁的地方(654, 724, 1162, 1176, 2261节);信是仁之信(1608, 2049, 2116, 2343, 2349, 2417节);构成教会的,是仁,而不是与仁分离之信(809, 916, 1798, 1799, 1834, 1844, 2190, 2228, 2442节)。由此明显可知,真理或信在内义上和仁是一样的。事实上,一切信都来自仁;凡不来自仁的信都不是信。或也可说,一切真理在内义上都是良善,因为一切真理都来自良善,凡不来自良善的真理都不是真理;事实上,真理只是良善的形式(3049节);它的出生不是来自其它源头,它的生命也不是来自其它源头,都只来自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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