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8.(4)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马太福音所提到的那些人对仁的忽略来说明。马太福音(25:31–46)中的“山羊”和“绵羊”所表示的那些人,与但以理书8章中的“公山羊”和“公绵羊”所表示的一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向绵羊列举了仁爱的行为,经上说,他们做了这些行为;主同样向山羊列举了这些行为,但经上说,他们没有做这些行为;后者因此被定罪。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忽略行为,是因为他们否认行为与救恩或教会有任何关系;当由行为构成的仁以这种方式被抛弃时,信也就落空了,因为信出于仁;当既没有仁,也没有信时,就有了诅咒。如果这段经文中的山羊表示一切恶人,那么经上就会列举他们所做的一切恶事,而不是他们没有做的一切仁爱行为了。这些人也由撒迦利亚书和以西结书中的“公山羊”来表示:
我的怒气向牧人发作,我必察罚公山羊。(撒迦利亚书10:3)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在羊与羊中间、公绵羊与公山羊中间施行审判。你们吃了美好的草场,还以为小事吗?剩下的草,你们竟用蹄践踏了;你们用角拥挤一切瘦弱的羊,直到使它们四散。所以我必拯救我的群羊不再作猎物。(以西结书34:17–18, 21–22等)
3118.“那人就俯伏向耶和华下拜”表示快乐和欢喜。这从“俯伏和下拜”的含义清楚可知,“俯伏和下拜”是指快乐和欢喜。俯伏和下拜是谦卑的姿势,也就是说,它们是行为上的谦卑或谦卑的行为,无论是在悲伤的状态下,还是在欢喜的状态下:当我们想要的没有发生时,就是在一种悲伤的状态下;而当我们想要的发生时,就是在一种欢喜的状态下。如此处的情形,利百加遵从了仆人心里的愿望,给他喝瓶子的水,还让他的骆驼喝。“下拜”也可以是欢喜的姿势(参看2927, 2950节)。我之所以既提到快乐,也提到欢喜,是因为在圣言中,“快乐”论及真理,“欢喜”论及良善。此外,快乐属于脸,而欢喜属于心;或也可说,快乐属于属灵情感,或真理,而欢喜属于属天情感,或良善。因此,快乐在程度上低于欢喜,正如俯伏在程度上低于下拜。两者之间的这种关系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属灵教会成员,或教会里的属灵成员只在主面前俯伏,呼求恩典;而属天教会成员,或教会里的属天成员则在主面前下拜,祈求怜悯(参看598, 981, 2423节)。由于在圣言的每一个事物中的真理与良善的婚姻,这两个词在此都出现了(683, 793, 801, 2516, 27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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