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8.(4)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马太福音所提到的那些人对仁的忽略来说明。马太福音(25:31–46)中的“山羊”和“绵羊”所表示的那些人,与但以理书8章中的“公山羊”和“公绵羊”所表示的一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向绵羊列举了仁爱的行为,经上说,他们做了这些行为;主同样向山羊列举了这些行为,但经上说,他们没有做这些行为;后者因此被定罪。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忽略行为,是因为他们否认行为与救恩或教会有任何关系;当由行为构成的仁以这种方式被抛弃时,信也就落空了,因为信出于仁;当既没有仁,也没有信时,就有了诅咒。如果这段经文中的山羊表示一切恶人,那么经上就会列举他们所做的一切恶事,而不是他们没有做的一切仁爱行为了。这些人也由撒迦利亚书和以西结书中的“公山羊”来表示:
我的怒气向牧人发作,我必察罚公山羊。(撒迦利亚书10:3)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在羊与羊中间、公绵羊与公山羊中间施行审判。你们吃了美好的草场,还以为小事吗?剩下的草,你们竟用蹄践踏了;你们用角拥挤一切瘦弱的羊,直到使它们四散。所以我必拯救我的群羊不再作猎物。(以西结书34:17–18, 21–22等)
2665.“凡撒拉对你说的话,你都该听从她的声音”表示祂要照属灵真理行事。这从“撒拉”的代表和“听从声音”的含义清楚可知:撒拉是指属灵神性,或神性真理(参看2622节);“听从声音”是指照这真理行事(参看2542节)。至于什么叫照属灵真理行事,这是很难解释清楚的,还不如让那些知道内义的人去感知更容易。如果我真的以这些人感知它的方式来作出解释,那么其他人几乎不会接受。更重要的是,首先需要揭开更多奥秘;事实上,在这个问题能得到解释,然后融入人们的信仰观念之前,这些奥秘就要被相信。一般意义能在某种轻微程度上被解释出来,只要说明:主从神性人身或人性得出了一个结论,并照着这个结论,因而凭自己的能力行事。因为祂利用神性真理将人身或人性与神性合一,利用神性良善将神性与人身或人性合一。关于这种相互合一,可参看20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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