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8.(4)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马太福音所提到的那些人对仁的忽略来说明。马太福音(25:31–46)中的“山羊”和“绵羊”所表示的那些人,与但以理书8章中的“公山羊”和“公绵羊”所表示的一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向绵羊列举了仁爱的行为,经上说,他们做了这些行为;主同样向山羊列举了这些行为,但经上说,他们没有做这些行为;后者因此被定罪。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忽略行为,是因为他们否认行为与救恩或教会有任何关系;当由行为构成的仁以这种方式被抛弃时,信也就落空了,因为信出于仁;当既没有仁,也没有信时,就有了诅咒。如果这段经文中的山羊表示一切恶人,那么经上就会列举他们所做的一切恶事,而不是他们没有做的一切仁爱行为了。这些人也由撒迦利亚书和以西结书中的“公山羊”来表示:
我的怒气向牧人发作,我必察罚公山羊。(撒迦利亚书10:3)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在羊与羊中间、公绵羊与公山羊中间施行审判。你们吃了美好的草场,还以为小事吗?剩下的草,你们竟用蹄践踏了;你们用角拥挤一切瘦弱的羊,直到使它们四散。所以我必拯救我的群羊不再作猎物。(以西结书34:17–18, 21–22等)
2607.关于历史,除了创世记头几章的历史是虚构的外,其余的历史都是真实的,如第一卷所示。然而,它们虽是真实的历史,却仍有内义,并且在内义上和预言部分一样,唯独论述主。诚然,它们也论述天堂和教会,以及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但由于这一切都是主的,所以历史通过它们而专注于主,从而成为圣言的一部分。那里所记载的所有历史事件都是代表,并且描述它们的每个词都具有一个灵义。历史事件都是代表,这一点从目前为止关于亚伯拉罕的解释,以及蒙主的神性怜悯,下文所给出的关于以撒,雅各,他的十二个儿子,埃及,百姓在旷野飘流、进入迦南地等等的解释清楚看出来。
描述它们的每个词都有一个灵义,这一点也可从前面提供的证据明显看出来。例如,名字表示真实事物,其中:“埃及”表示记忆知识或世俗知识,“亚述”表示理性,“以法莲”表示理解力,“推罗”表示知识或认知,“锡安”表示属天教会,“耶路撒冷”表示属灵教会,等等。一些特定词汇也是如此,如:“王”表示真理,“祭司”表示良善,其余的词也都有它们的内义,如:“国”、“城”、“家或房屋”、“民族”、“人民或百姓”、“园子”、“葡萄园”、“橄榄园”、“金”、“银”、“铜”、“铁”、“鸟”、“兽”、“饼”、“酒”、“油”、“早晨”、“白昼”、“光”。无论在历史书,还是在先知书,这种情况一贯如此,即便它们是由不同的作者在不同时期写下的。如果圣言不是从天而降的,这种一贯性是永远不可能的。由此可见,圣言具有内义。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可以看出来,即:神的圣言绝无可能论述纯粹的人,如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和他们的后代(这些后代是最坏的民族),以及他们的君王、妻子、儿女、妓女、掠夺等等。这一切就本身而言,在圣言中甚至不值一提,除非他们代表并表示存在于主国度中的那类事物。这些事物才配得上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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