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8

Faith68.(4

Faith68.(4)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马太福音所提到的那些人对仁的忽略来说明。马太福音(25:31–46)中的“山羊”和“绵羊”所表示的那些人,与但以理书8章中的“公山羊”和“公绵羊”所表示的一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向绵羊列举了仁爱的行为,经上说,他们做了这些行为;主同样向山羊列举了这些行为,但经上说,他们没有做这些行为;后者因此被定罪。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忽略行为,是因为他们否认行为与救恩或教会有任何关系;当由行为构成的仁以这种方式被抛弃时,信也就落空了,因为信出于仁;当既没有仁,也没有信时,就有了诅咒。如果这段经文中的山羊表示一切恶人,那么经上就会列举他们所做的一切恶事,而不是他们没有做的一切仁爱行为了。这些人也由撒迦利亚书和以西结书中的“公山羊”来表示:

我的怒气向牧人发作,我必察罚公山羊。(撒迦利亚书10:3)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在羊与羊中间、公绵羊与公山羊中间施行审判。你们吃了美好的草场,还以为小事吗?剩下的草,你们竟用蹄践踏了;你们用角拥挤一切瘦弱的羊,直到使它们四散。所以我必拯救我的群羊不再作猎物。(以西结书34:17–18, 21–22等)

属天的奥秘 #2156

2156.“我主”表

2156.“我主”表示三位一体,即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这三位在一体里面,这从此处经上以单数形式提到“主”明显看出来。类似用法也可见于18:27, 31:“看哪,我还敢对我主说话”;18:30, 32:“求我主不要动怒”。这三个人还被称为耶和华:18:13:“耶和华对亚伯拉罕说”;18:14:“对耶和华来说,有什么事是稀奇的呢”;18:22:“亚伯拉罕仍旧站在耶和华面前”;18:33:“耶和华与亚伯拉罕说完了话就走了”。由此明显可知,这三个人(即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与主是一样的,主与耶和华是一样的。被称为《信经》的基督教信仰同样承认这一点,其中明确说:“非三不受造者,非三无限者,非三永恒者,非三全能者,乃一位。”除了那些声称自己承认一个至高的存在,宇宙创造者的人以外,没有人会将这一体里面的三位分离。对教会之外的人来说,这种承认是可以原谅的。但对说这种话的教会之内的人来说,他们虽这样说,有时也这样想,实际上却根本不承认任何神,更不承认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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