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8.(4)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马太福音所提到的那些人对仁的忽略来说明。马太福音(25:31–46)中的“山羊”和“绵羊”所表示的那些人,与但以理书8章中的“公山羊”和“公绵羊”所表示的一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向绵羊列举了仁爱的行为,经上说,他们做了这些行为;主同样向山羊列举了这些行为,但经上说,他们没有做这些行为;后者因此被定罪。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忽略行为,是因为他们否认行为与救恩或教会有任何关系;当由行为构成的仁以这种方式被抛弃时,信也就落空了,因为信出于仁;当既没有仁,也没有信时,就有了诅咒。如果这段经文中的山羊表示一切恶人,那么经上就会列举他们所做的一切恶事,而不是他们没有做的一切仁爱行为了。这些人也由撒迦利亚书和以西结书中的“公山羊”来表示:
我的怒气向牧人发作,我必察罚公山羊。(撒迦利亚书10:3)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在羊与羊中间、公绵羊与公山羊中间施行审判。你们吃了美好的草场,还以为小事吗?剩下的草,你们竟用蹄践踏了;你们用角拥挤一切瘦弱的羊,直到使它们四散。所以我必拯救我的群羊不再作猎物。(以西结书34:17–18, 21–22等)
213.“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表示他们知道并承认自己不再像以前那样住在纯真之中,而是陷入邪恶。这从前一章的最后一节经文清楚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那人和妻子都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因为他们“赤身露体”表示纯真无邪(163-165节)。他们觉得羞耻则表示反面,如在本章,经上说他们“便将无花果树的叶子缝起来”,并藏起来。事实上,在没有纯真的地方,赤身露体是一种羞耻和丢脸,因为人们意识到自己思想邪恶。因此,在圣言中,赤身露体表示邪恶和羞耻,并论及一个败坏的教会,如以西结书:
你赤身露体,在自己的血中被践踏。(以西结书16:22)
同一先知书:
他们必留下她赤身露体,让她的裸体显露。(以西结书23:29)
启示录:
我劝你买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耻不露出来。(启示录3:18)
论到审判之日,或末后的日子:
那警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叫他们见他羞耻的,有福了。(启示录16:15)
申命记:
人若在妻子身上发现些赤裸,就可以写休书给她。(申命记24:1)
由于同样的原因,亚伦和他的儿子被吩咐当就近祭坛供职时,要穿亚麻布裤子,以“遮掩裸露的皮肉,免得担当罪孽而死”(出埃及记28: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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