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8.(4)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马太福音所提到的那些人对仁的忽略来说明。马太福音(25:31–46)中的“山羊”和“绵羊”所表示的那些人,与但以理书8章中的“公山羊”和“公绵羊”所表示的一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向绵羊列举了仁爱的行为,经上说,他们做了这些行为;主同样向山羊列举了这些行为,但经上说,他们没有做这些行为;后者因此被定罪。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忽略行为,是因为他们否认行为与救恩或教会有任何关系;当由行为构成的仁以这种方式被抛弃时,信也就落空了,因为信出于仁;当既没有仁,也没有信时,就有了诅咒。如果这段经文中的山羊表示一切恶人,那么经上就会列举他们所做的一切恶事,而不是他们没有做的一切仁爱行为了。这些人也由撒迦利亚书和以西结书中的“公山羊”来表示:
我的怒气向牧人发作,我必察罚公山羊。(撒迦利亚书10:3)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在羊与羊中间、公绵羊与公山羊中间施行审判。你们吃了美好的草场,还以为小事吗?剩下的草,你们竟用蹄践踏了;你们用角拥挤一切瘦弱的羊,直到使它们四散。所以我必拯救我的群羊不再作猎物。(以西结书34:17–18, 21–22等)
1091.“知道他小儿子向他所作的事”表示脱离内在敬拜的外在敬拜本质上是蔑视或嘲笑。从字义或历史意义来看,“小儿子”似乎是指含,但从接下来的经文明显可知,“小儿子”是指迦南,因为经上说“迦南当受咒诅”,随后又说迦南必“作奴仆”(9:26-27)。下一节(1093:3节)解释了为何只字未提含的原因。我们在此仅提一下为何顺序是这样的,即:经上将闪排在第一,将含排在第二,将雅弗排在第三,将迦南排在第四。闪所表示的仁是教会的第一步;含所表示的信是第二步;雅弗所表示的出于仁的敬拜是第三步;迦南所表示的缺乏信与仁的外在事物上的敬拜是第四步。仁是信的兄弟,因而也是出于仁的敬拜;而缺乏仁的外在事物上的敬拜则是“奴仆的奴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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