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8.(4)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马太福音所提到的那些人对仁的忽略来说明。马太福音(25:31–46)中的“山羊”和“绵羊”所表示的那些人,与但以理书8章中的“公山羊”和“公绵羊”所表示的一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向绵羊列举了仁爱的行为,经上说,他们做了这些行为;主同样向山羊列举了这些行为,但经上说,他们没有做这些行为;后者因此被定罪。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忽略行为,是因为他们否认行为与救恩或教会有任何关系;当由行为构成的仁以这种方式被抛弃时,信也就落空了,因为信出于仁;当既没有仁,也没有信时,就有了诅咒。如果这段经文中的山羊表示一切恶人,那么经上就会列举他们所做的一切恶事,而不是他们没有做的一切仁爱行为了。这些人也由撒迦利亚书和以西结书中的“公山羊”来表示:
我的怒气向牧人发作,我必察罚公山羊。(撒迦利亚书10:3)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在羊与羊中间、公绵羊与公山羊中间施行审判。你们吃了美好的草场,还以为小事吗?剩下的草,你们竟用蹄践踏了;你们用角拥挤一切瘦弱的羊,直到使它们四散。所以我必拯救我的群羊不再作猎物。(以西结书34:17–18, 21–22等)
10089.“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表被赋予生命。这从“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的含义清楚可知,“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是指通过对主和祂拥有天上地上一切的权柄这一真理的承认而被赋予生命(参看10083节)。众所周知,教会的第一件事就是承认主,因为教会教导,没有主就没有救恩。圣言多处教导说,祂拥有一切权柄;事实上,主自己在下列经文中如此教导:
一切都由我父交付了我。(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约翰福音: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4, 35)
同一福音书:
父曾赐给子权柄,管理凡有血肉的。(约翰福音17:2)
又:
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马太福音: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同一福音书:
耶稣对彼此说,你是磐石,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马太福音16:18, 19)
“彼得”在此表示从主获得的信,因而表示信方面的主,祂拥有这权柄(参看创世记22章序言, 4738, 6344e节);“磐石”,如他在那里被称呼的,表示信方面的主(858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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