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8.(4)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马太福音所提到的那些人对仁的忽略来说明。马太福音(25:31–46)中的“山羊”和“绵羊”所表示的那些人,与但以理书8章中的“公山羊”和“公绵羊”所表示的一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向绵羊列举了仁爱的行为,经上说,他们做了这些行为;主同样向山羊列举了这些行为,但经上说,他们没有做这些行为;后者因此被定罪。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忽略行为,是因为他们否认行为与救恩或教会有任何关系;当由行为构成的仁以这种方式被抛弃时,信也就落空了,因为信出于仁;当既没有仁,也没有信时,就有了诅咒。如果这段经文中的山羊表示一切恶人,那么经上就会列举他们所做的一切恶事,而不是他们没有做的一切仁爱行为了。这些人也由撒迦利亚书和以西结书中的“公山羊”来表示:
我的怒气向牧人发作,我必察罚公山羊。(撒迦利亚书10:3)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在羊与羊中间、公绵羊与公山羊中间施行审判。你们吃了美好的草场,还以为小事吗?剩下的草,你们竟用蹄践踏了;你们用角拥挤一切瘦弱的羊,直到使它们四散。所以我必拯救我的群羊不再作猎物。(以西结书34:17–18, 21–22等)
1008.“追讨人的灵魂”是指对亵渎的报复。这从前一节和本节的阐述清楚可知,因为主题是表示亵渎的吃血。很少有人知道何为亵渎,更不知道在来世对亵渎的惩罚是什么样。亵渎具有多种形式。完全否认信之真理的人不会亵渎它们,跟那些生活在教会之外,对它们一无所知的外邦人一样。然而,一个知道信之真理的人,尤其一个承认它们,把它们挂在嘴里,传讲它们,说服别人相信它们是真的,同时却又过着仇恨、报复、残忍、抢劫和通奸的生活,并从圣言中拼凑出很多经文为这种行为辩护的人,就亵渎了它们。他通过歪曲信之真理,因而把它们浸没于这些污秽的恶行而进行亵渎。这就是那亵渎之人。这些行为比其它任何行为都更给人带来死亡。这种做法会导致死亡,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在来世,亵渎之物和神圣之物完全分离,亵渎之物在地狱,神圣之物在天堂。当这种人进入来世时,他的每一个思维观念,和他活在肉身时一样,都含有粘附着亵渎之物的神圣之物。在来世,他无法产生一个关于不粘附着亵渎之物的神圣之物的观念,并且这种粘附如同在大白天一样看得清楚,因为对他人观念的这种感知就存在于来世。因此,亵渎会显现在他所思想的一切细节中,由于天堂对亵渎充满恐惧、憎恶,所以亵渎者不可避免地被推下地狱。
几乎没有人知道观念或想法的性质。人们以为它们不是什么复杂的东西;而事实上,每一个思维观念都包含着无数元素;它们以种种不同方式联结起来,以产生某种形式,从而勾画出这个人的形像,整个形像在来世都会被感知到,甚至能用眼看见。仅举几个例子:当对一个地方的观念或想法浮现在脑海中时,无论这个地方是一个国家,一座城市还是一所房子,关于此人曾在那个地方所做过的一切的想法和形像会同时浮现出来,它们都会被天使和灵人看到。或者,当对他所憎恨的某个人的想法出现时,关于他对此人所思、所言、所行的一切的想法就会同时出现。这适用于对一切事物的想法,但当这些事物出现时,他对某个具体问题所想象并印象深刻的每一个细节都会变得明显。例如,如果他是个通奸者,当关于婚姻的想法出现时,关于通奸,甚至思想通奸的一切肮脏和淫秽的东西也都会出现;用来证实通奸行为的一切论点同样都会出现,无论这些论点是基于感官证据,还是基于推理过程,又或是基于圣言。他如何玷污并歪曲圣言的真理也是如此。
此外,对一件事的想法会流入对另一件事的想法,并给它染上颜色,就像少量黑色染料滴入水中会使整个水池变黑一样。因此,仅从灵人的想法就能认识他;说来奇妙,他的每一个想法都带有他自己的形像或样式。当这个形像或样式呈现在眼前时,它如此丑陋,以至于一看到它就会把人吓得发抖。这一切清楚表明,那些亵渎圣物之人的状态是何性质,以及他们在来世会呈现出什么样的形像。但决不能说那些简单地相信圣言所说的话之人亵渎圣物,即便他们相信不真实的东西,因为圣言照着表象说话(对此,可参看58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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