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7.对上述预言的解释如下:
“长着两个高角,一角高过另一角的公绵羊”表示那些处于源于仁的信之人;他“往西、往北、往南抵触”表示对邪恶和虚假的驱散;他“日渐壮大”表示成长;“从西而来,遍行整个地面的公山羊”表示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以及他们对教会的侵扰;“西”是指属世人的邪恶;“两眼当中有一角”表示自我聪明;他“大发烈怒,猛力向公绵羊冲去”表示猛烈攻击仁和仁之信;他“折断公绵羊的两角,将它触倒在地,践踏它”表示将仁与信都分散到四风中,或说彻底驱散仁与信,凡向仁如此行的人也向信如此行,因为这两者构成一体;“公山羊的大角折断了”表示自我聪明没有显现,或说没有自我聪明的表象,或说自我聪明的幻觉的结束;“又在角根上长出四个角来”表示在确认中对圣言字义的运用,或说利用圣言字义来确认;“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表示一个推理或断言,即:没有人能凭自己成全律法并行善;“向南、向日出之地、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表示由此向教会的一切事物发起的反叛;“甚至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表示以这种方式摧毁属于仁和信的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它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他常献的祭,抛下他圣所的住处”表示这一切包含着对属于敬拜主和祂教会的一切事物的毁坏;“因为它把真理抛在地上”表示对圣言真理的歪曲;“到傍晚和早晨,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表示该教会的结束和一个新教会的开始。
(七)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非利士人来代表
Faith49.在圣言中,所有民族和人民的名字,以及人名和地名,都表示教会事物。教会本身由“以色列”和“犹大”来表示,因为教会建在他们当中;各种宗教观由他们周围的民族和人民来表示,与教会一致的宗教观由良善的民族来表示,与教会不一致的宗教观由邪恶的民族来表示。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会堕入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一种是对教会良善的玷污,一种是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对教会良善的玷污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对教会真理的歪曲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的宗教形式由“巴比伦”来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宗教形式由“非利士”来表示。人人都知道谁属于巴比伦,却不知道谁属于非利士。属于非利士的,是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
9486.“用皂荚木”表公义。这从“皂荚木”的含义清楚可知,“皂荚木”是指唯独属于主的功德之善,如前所述(9472节),因而也指公义,就是功德之善。因为主凭自己的能力使整个天堂恢复秩序、征服地狱,同时使祂自己里面的人身变成神性,由此拥有功德和公义。因此,在天堂掌权并构成天堂的唯一良善就是主的功德之善和祂的公义,因而祂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成为功德和公义。主凭自己的能力成就这些事,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下列经文:
这从以东的波斯拉来的是谁呢?就是我,是凭公义说话,以大能施行拯救。我独自踹酒榨,众民中无一人与我同在。我四下观看,却无人帮助;我诧异,没有人扶持。所以我自己的膀臂为我施行拯救。(以赛亚书63:1-5)
以赛亚书:
祂见无人,诧异无人代求;祂自己的膀臂给祂带来拯救,祂的公义将祂扶起。祂穿上公义为铠甲。(以赛亚书59:16, 17)
耶利米书:
耶和华我们的义,这就是人所要称祂的名字。(耶利米书23:6; 33:15, 16)
约翰福音:
我将命舍去,好再取回来。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约翰福音10:17, 18)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就神性人身而言,主拥有凭自己所获得的功德和公义。由于“约柜”表示主所在的天堂,所以在制造约柜的时候会用到皂荚木,皂荚木表示这良善;因为“木”一般表示良善(643, 3720, 8354节)。这解释了为何那些将功德置于行为的人,在来世看上去在劈柴,柴下面有主的某种东西(1110, 4943, 8740节)。正因如此,劈燔祭的柴表示功德之善,或属于作为的良善(2784, 28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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