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7.对上述预言的解释如下:
“长着两个高角,一角高过另一角的公绵羊”表示那些处于源于仁的信之人;他“往西、往北、往南抵触”表示对邪恶和虚假的驱散;他“日渐壮大”表示成长;“从西而来,遍行整个地面的公山羊”表示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以及他们对教会的侵扰;“西”是指属世人的邪恶;“两眼当中有一角”表示自我聪明;他“大发烈怒,猛力向公绵羊冲去”表示猛烈攻击仁和仁之信;他“折断公绵羊的两角,将它触倒在地,践踏它”表示将仁与信都分散到四风中,或说彻底驱散仁与信,凡向仁如此行的人也向信如此行,因为这两者构成一体;“公山羊的大角折断了”表示自我聪明没有显现,或说没有自我聪明的表象,或说自我聪明的幻觉的结束;“又在角根上长出四个角来”表示在确认中对圣言字义的运用,或说利用圣言字义来确认;“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表示一个推理或断言,即:没有人能凭自己成全律法并行善;“向南、向日出之地、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表示由此向教会的一切事物发起的反叛;“甚至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表示以这种方式摧毁属于仁和信的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它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他常献的祭,抛下他圣所的住处”表示这一切包含着对属于敬拜主和祂教会的一切事物的毁坏;“因为它把真理抛在地上”表示对圣言真理的歪曲;“到傍晚和早晨,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表示该教会的结束和一个新教会的开始。
6256.“以色列眼睛昏花”表他的模糊感知。这从“眼睛”和“昏花”的含义,以及“以色列”的代表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的视觉(参看2701, 4403-4421, 4083, 4086, 4339节),该视觉也由“看见”来表示(6249节);“以色列”是指属世层里面的属灵良善(6253节);“昏花”当论及眼睛时,是指模糊,因而是指模糊的感知。当以色列给约瑟的两个儿子祝福时,他的感知之所以变得模糊,是因为他已到达代表的最后阶段;但总体上是因为感知的模糊就存在于“以色列”所代表的属灵良善中;因为该良善来自属世层,就是属世之光占主导的地方,而非来自理性层的属灵和属天的良善所处的天堂之光占主导的地方。这就是也被称为属世人的外在人的性质。当提及来自属世层的属灵良善时,所指的是处于该良善的人,即那些属于主的属灵教会的人;这也是为何该教会由“以色列”来代表(参看4286节)。与属天人相比,该教会成员,即属灵人住在模糊中(参看2708, 2715, 2716, 2718, 2831, 2849, 2935, 2937, 3246, 3833, 4402节);他们因住在模糊中,故也就将信之真理摆在第一位,如此处以色列所行的,因为他立以法莲在玛拿西之前。
属灵人之所以认为信之真理优先,是因为他们通过真理被引入良善(2954节);当被引入良善时,他们对良善没有感知,因为良善从里面流入对真理的情感,因而在他们已经重生之前,不会流入他们的感知。这也解释了为何他们将仁之良善称为信实的果子;然而,那些以为唯信拯救一个人,无需善行,哪怕在他死亡的最后时刻,无论他以前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之人,几乎不怎么关心这类果子。这种思维方式显然是对良善与真理的一种模糊感知。然而,情况是这样:那些以教义为由使得信优先于仁,却仍过着一种仁爱生活的人就是属于主的属灵教会并得救的人;因为他们在生活上以仁之良善为先,在教义上以信之真理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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