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7.对上述预言的解释如下:
“长着两个高角,一角高过另一角的公绵羊”表示那些处于源于仁的信之人;他“往西、往北、往南抵触”表示对邪恶和虚假的驱散;他“日渐壮大”表示成长;“从西而来,遍行整个地面的公山羊”表示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以及他们对教会的侵扰;“西”是指属世人的邪恶;“两眼当中有一角”表示自我聪明;他“大发烈怒,猛力向公绵羊冲去”表示猛烈攻击仁和仁之信;他“折断公绵羊的两角,将它触倒在地,践踏它”表示将仁与信都分散到四风中,或说彻底驱散仁与信,凡向仁如此行的人也向信如此行,因为这两者构成一体;“公山羊的大角折断了”表示自我聪明没有显现,或说没有自我聪明的表象,或说自我聪明的幻觉的结束;“又在角根上长出四个角来”表示在确认中对圣言字义的运用,或说利用圣言字义来确认;“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表示一个推理或断言,即:没有人能凭自己成全律法并行善;“向南、向日出之地、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表示由此向教会的一切事物发起的反叛;“甚至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表示以这种方式摧毁属于仁和信的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它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他常献的祭,抛下他圣所的住处”表示这一切包含着对属于敬拜主和祂教会的一切事物的毁坏;“因为它把真理抛在地上”表示对圣言真理的歪曲;“到傍晚和早晨,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表示该教会的结束和一个新教会的开始。
4663.凡不知道内义的人必以为,主所说的这些话涉及某个末日;那时,全世界所有人都要聚集在主面前接受审判,并且审判的过程和文字中所描述的一模一样。也就是说,他们以为,主会将受审判的人安置在右边和左边,向他们说比喻中所提到的那些话。但是,人若通晓内义,并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获悉,主从不将任何人判入永火,而是每个人审判自己,也就是将自己投进那地方;不获悉,当每个人死亡时,他的最后审判即发生,就能在某种程度上对主所说的这些话的意思获得一个大体印象。人若根据内义和对应知道这些话的内义,就能知道它们的具体含义,即:在来世,每个人所得的报应都取决于他在世上所过的生活。
那些认为人通过唯信得救的人无法以任何其它方式解释这些话,只会说,主论及行为的这些话是指信的果实,祂提及它们仅仅是为了那些不了解秘密的简单人。但是,即便他们的观点也说明,信的果实才是那使人死后蒙福并幸福的。信的果实只是照信仰的诫命所过的生活,因而是遵行那使人得救的信仰诫命的生活,而非脱离生活的信仰。因为死后,人会将其生命的一切状态都带在自己身上,以致他仍如在肉身时的样子。例如,在肉身期间,与自己相比看不起别人的人到了来世,与自己相比仍看不起别人;在肉身期间对邻人心怀仇恨的人到了来世,仍对邻人心怀仇恨;在肉身期间以诡诈对待同伴的人到了来世,仍以诡诈对待同伴,等等。在来世,每个人都保留着他活在肉身期间所获得的基本性质;众所周知,人的基本性质不可能被除去;如若除去,就没有丝毫生命存留了。
这就是为何主只提及仁爱行为的原因,因为凡实践仁爱行为,或也可说,过着信仰生活的人都拥有接受信仰的能力,即便在肉身期间没有获得,到了来世仍能获得。但是,凡没有实践仁爱行为,或没有过信仰生活的人,无论在肉身还是在来世,根本没有接受信仰的能力,因为邪恶永远不会与真理相一致,而是一个弃绝另一个。那些陷入邪恶的人即便谈论真理,也是嘴上说说,并非发自内心;因此,邪恶与真理仍彼此相距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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