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7.对上述预言的解释如下:
“长着两个高角,一角高过另一角的公绵羊”表示那些处于源于仁的信之人;他“往西、往北、往南抵触”表示对邪恶和虚假的驱散;他“日渐壮大”表示成长;“从西而来,遍行整个地面的公山羊”表示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以及他们对教会的侵扰;“西”是指属世人的邪恶;“两眼当中有一角”表示自我聪明;他“大发烈怒,猛力向公绵羊冲去”表示猛烈攻击仁和仁之信;他“折断公绵羊的两角,将它触倒在地,践踏它”表示将仁与信都分散到四风中,或说彻底驱散仁与信,凡向仁如此行的人也向信如此行,因为这两者构成一体;“公山羊的大角折断了”表示自我聪明没有显现,或说没有自我聪明的表象,或说自我聪明的幻觉的结束;“又在角根上长出四个角来”表示在确认中对圣言字义的运用,或说利用圣言字义来确认;“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表示一个推理或断言,即:没有人能凭自己成全律法并行善;“向南、向日出之地、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表示由此向教会的一切事物发起的反叛;“甚至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表示以这种方式摧毁属于仁和信的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它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他常献的祭,抛下他圣所的住处”表示这一切包含着对属于敬拜主和祂教会的一切事物的毁坏;“因为它把真理抛在地上”表示对圣言真理的歪曲;“到傍晚和早晨,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表示该教会的结束和一个新教会的开始。
264.在圣言中,“怀孕生子”当按纯粹的灵义来理解;也就是说,“怀孕”表示心之思维和想象,“儿子”表示真理。这从何西阿书清楚可知:
至于以法莲,他们的荣耀必如鸟飞去,放弃生产、子宫和成孕。纵然养大儿子,我却必使他们丧子,甚至不留一个。我离开他们时,他们就有祸了。(何西阿书9:11-12)
此处“以法莲”表示那些拥有聪明,也就是理解真理的人;“儿子”表示真理本身。在何西阿书的别处,同样的话论及以法莲,也就是一个聪明,却变得愚拙的人:
生产的疼痛必临到他身上。他是无智慧之子,因为儿子破开子宫时,他未出现。(何西阿书13:13)
以赛亚书:
西顿哪,你当脸红!因为大海说,就是海上的保障说,我没有受过产痛,也没有生产,没有抚养少男,也没有养大少女。这风声一传到埃及,他们就为推罗的风声而阵痛。(以赛亚书23:4-5)
此处“西顿”表示那些拥有信仰的认知或知识,但通过记忆知识摧毁它们,从而变得不生育的人。
同一先知书:
锡安未曾阵痛,就生产,疼痛未曾临到她,她就产下一个男孩。谁曾听见这样的事?谁曾看见这样的事呢?地岂能一日生产?耶和华说,我既使人临产,岂不让她生产呢?你的神说,我既使人生产,岂能使她闭胎呢?(以赛亚书66:7-9)
这论述的是重生,“儿子”同样表示信之真理。良善与真理因是从天上的婚姻孕育并生出的,故在马太福音被主称为“(儿)子”:
那撒好种的,就是人子,田地,就是世界,种子就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7-38)
得救之信的良善与真理被主称为“亚伯拉罕之子”(约翰福音8:39);因为如前所述(255节),“种”表示信;因此,“种”所出之“子”是信之良善与真理。这也是为何主自己就是“种”,所以祂自称“人子”,也就是教会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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