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7.对上述预言的解释如下:
“长着两个高角,一角高过另一角的公绵羊”表示那些处于源于仁的信之人;他“往西、往北、往南抵触”表示对邪恶和虚假的驱散;他“日渐壮大”表示成长;“从西而来,遍行整个地面的公山羊”表示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以及他们对教会的侵扰;“西”是指属世人的邪恶;“两眼当中有一角”表示自我聪明;他“大发烈怒,猛力向公绵羊冲去”表示猛烈攻击仁和仁之信;他“折断公绵羊的两角,将它触倒在地,践踏它”表示将仁与信都分散到四风中,或说彻底驱散仁与信,凡向仁如此行的人也向信如此行,因为这两者构成一体;“公山羊的大角折断了”表示自我聪明没有显现,或说没有自我聪明的表象,或说自我聪明的幻觉的结束;“又在角根上长出四个角来”表示在确认中对圣言字义的运用,或说利用圣言字义来确认;“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表示一个推理或断言,即:没有人能凭自己成全律法并行善;“向南、向日出之地、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表示由此向教会的一切事物发起的反叛;“甚至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表示以这种方式摧毁属于仁和信的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它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他常献的祭,抛下他圣所的住处”表示这一切包含着对属于敬拜主和祂教会的一切事物的毁坏;“因为它把真理抛在地上”表示对圣言真理的歪曲;“到傍晚和早晨,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表示该教会的结束和一个新教会的开始。
2609.关于与生活有关的诫命,如十诫,以及律法和先知里的许多诫命,它们因服务于人的实际生活,所以在两层意义上,即在字义和内义上,都是有用的。字义的内容是为了那个时期的百姓和各个人民,他们不理解内在事物。内义的内容则为了天使,天使对外在事物根本不感兴趣。十诫若不包含内义,永远不会以如此大的神迹在西乃山上被颁布,因为它们所包含的一切,如要孝敬父母、不可偷盗、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贪恋别人的东西,就连外邦人或非犹太人也知道,并且已经被编入他们的法律。作为人类成员的以色列人无论如何都应当知道它们,无需如此隆重的颁布。但由于如前所述,这些诫命在两层意义上要服务于人的生活,并作为内在律法所产生的外在形式(它们彼此对应),所以它们通过如此大的神迹从天堂降到西乃山上。它们的内在意义在天上被说出并听见,而它们的外在意义则在地上被说出并听见。
以这一诫命为例,即:要孝敬父母,使他们的日子在地上得以长久。天上的天使将“父母”理解为主;将“地”理解为主的国,那些以爱和信来拜祂的人要作为儿女和继承者永远拥有这国。而世人则将“父母”理解为父母;将“地”理解为迦南地;将“他们的日子长久”理解为他们的寿命。再以不可偷盗的诫命为例:天上的天使将其理解为不可拿走主的任何东西,也不可将公义和功德归于自己。而世人则理解为不可偷东西。由此可见,这些诫命在两层意义上都是对的。同样以不可杀人的诫命为例:天上的天使将其理解为不可仇恨任何人,不可毁灭一个人里面的任何良善和真理。而世人则理解为不可杀害他们的朋友。其它诫命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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