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6

Faith66.很明

Faith66.很明显,这个异象预言了教会将来的状态,因为经上说:“除掉天象之君的常献祭,他圣所的住处被抛下,公山羊把真理抛在地上”;经上还说,一位圣者说:“这常献祭和毁坏的罪,以及践踏圣所和天象的异象,要到几时呢?”答复是:“到傍晚和早晨,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傍晚”表示一个教会的结束,那时必有一个新教会。后来在这一章(但以理书8:20)所提到的“玛代和波斯王”与“公绵羊”所表相同;“希腊王”与“公山羊”所表相同。因为圣言中所提到的君王、民族和人民的名字,以及人名和地名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事物。

婚姻之爱 #493

493.⒀这些人所犯

493.⒀这些人所犯的通奸是最严重的罪,会作为有意的邪恶被归罪于他们,并作为有罪居住在他们里面。它们在严重性上属于最高级别,比前面几种严重得多。因为意愿在其中起主导作用,而在前面几种里面,理解力起主导作用;人的生命本质上是其意愿的生命,形式上是其理解力的生命。原因是,意愿与爱行如一体,爱是人生命的本质,它通过诸如与其一致的那类事物在理解力中形成它自己。因此,就本身而言,理解力无非是意愿的形式。由于爱属于意愿,智慧属于理解力,故智慧无非是爱的形式;同样,真理无非是良善的形式。从人生命的本质,也就是说,从其意愿或爱发出之物主要被称为目的或动机。从其生命形式,也就是说,从其理解力及其思维发出之物则被称为打算或意图。此外,有罪主要用来称谓意愿;所以我们说,每个人都因着遗传而带有邪恶的罪性,但邪恶本身来自人,换句话说,此人要为自己的邪恶负责。这就是为何四级通奸会作为有意的邪恶被归罪,并作为有罪居住在通奸者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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