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6

Faith66.很明

Faith66.很明显,这个异象预言了教会将来的状态,因为经上说:“除掉天象之君的常献祭,他圣所的住处被抛下,公山羊把真理抛在地上”;经上还说,一位圣者说:“这常献祭和毁坏的罪,以及践踏圣所和天象的异象,要到几时呢?”答复是:“到傍晚和早晨,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傍晚”表示一个教会的结束,那时必有一个新教会。后来在这一章(但以理书8:20)所提到的“玛代和波斯王”与“公绵羊”所表相同;“希腊王”与“公山羊”所表相同。因为圣言中所提到的君王、民族和人民的名字,以及人名和地名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事物。

属天的奥秘 #9033

9033.这最后两节

9033.这最后两节论述了属灵真理,也就是教会的信之教义的真理的削弱。但接下来那两节论述的主题却是记忆真理,就是圣言字义的真理被属灵真理,就是教会的信之教义的真理削弱。的确,这似乎与前一段的情况很相似,其实并不一样。因此,我们再举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一点。这是一个属灵真理,或教会信之教义的纯正真理,即:主不惩罚任何人,因为祂是怜悯本身;所以凡祂所行的,都是出于怜悯而行的,绝不是出于愤怒和报复而行的;然而,主在马太福音中却说:
那能杀身体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祂。(马太福音10:28)
此处经上说,要“怕”神,因为祂“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而事实上,祂不毁灭任何人;然而,这仍是一个真理。因此,它绝不可被丢掉,也就是被否认,因为如果它被否认了,对圣言的信就灭亡了。如果这信灭亡了,人就不可能拥有任何属灵的生命在自己里面,因为属灵生命通过信从圣言来到一个人这里。
事情的真相是这样:这是一条神性秩序的律法,即:良善要有自己的赏赐在自己里面,这赏赐就是天堂;所以,邪恶也有自己的惩罚在自己里面,这惩罚就是地狱。第一条律法始于主,因为主向所有人意愿良善;但第二条律法不是如此,因为主不向任何人意愿邪恶。尽管如此,这条律法还是产生了,但不是由于主,而是由于沉浸于邪恶的人,因而由于邪恶本身。然而,这一点在圣言的字义上却被归因于主,因为表面上看,祂似乎是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因此,它因是一个表面真理,故绝不可被否认,也就是消灭;因为对圣言的信,就是简单人的信,就会由此消灭(参看2447, 6071, 6991, 6997, 7533, 7632, 7643, 7679, 7710, 7877, 7926, 8197, 8227, 8228, 8282, 8483, 8631, 8632, 9010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