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5.(3)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但以理书对公绵羊与公山羊之间的战斗的描述来说明。但以理书中的一切事物在灵义上都是论述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跟整部圣经中的一切事物一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已经说明。但以理书中论到公绵羊与公山羊的战斗的话也是如此,这些话基本如下:
在异象中,我看见一只公绵羊,长着两个高角,一角高过另一角。我见那公绵羊用一只角往西、往北、往南抵触,日渐壮大。后来我看见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遍行整个地面;这山羊两眼当中有一角。它大发烈怒,猛力向公绵羊冲去,折断它的两角,将它触倒在地,践踏它。这山羊的大角折断了,又在角根上长出四个角来。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日出之地、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甚至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这山羊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他常献的祭,抛下他圣所的住处,因为它把真理抛在地上。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这常献祭和毁坏的罪,以及践踏圣所和天象的异象,要到几时呢?他说,到傍晚和早晨,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但以理书8:2–14)
9637.“一个板宽一肘半”表源于它的真理,其量足以实现联结。这从“一肘半”的含义清楚可知,“一肘半”是指完整或完全之物(参看9487-9489节),因而也指足量,因为这是完整或完全的东西。这真理之所以源于它,也就是源于“皂荚木作的板”所表示的良善(9634, 9635节),是因为一切良善都有自己的真理,一切真理都有自己的良善。良善没有真理就无法显现或被看见,真理没有良善则无法存在,因为真理是良善的形式,良善是真理的存在。赋予良善的形状能使这良善显现或被看见,赋予真理的存在则使这真理拥有真实的存在。它们就像火焰和光;火焰没有光就无法显现或被看见;因此,它发出光,以使自己显现或被看见;光没有火焰则不存在。人的意愿和理解力也是这种情况;意愿没有理解力就无法显现或被看见,理解力没有意愿就不存在。爱和信的情况与良善和真理,或火焰和光,或意愿和理解力的极为相似。因为一切良善皆属于爱,一切真理皆属于植根于爱的信;人的意愿致力于接受属于爱的良善,理解力致力于接受属于信的真理。此外,爱是生命的火焰或火,信是生命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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