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5

Faith65.(3

Faith65.(3)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但以理书对公绵羊与公山羊之间的战斗的描述来说明。但以理书中的一切事物在灵义上都是论述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跟整部圣经中的一切事物一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已经说明。但以理书中论到公绵羊与公山羊的战斗的话也是如此,这些话基本如下:

在异象中,我看见一只公绵羊,长着两个高角,一角高过另一角。我见那公绵羊用一只角往西、往北、往南抵触,日渐壮大。后来我看见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遍行整个地面;这山羊两眼当中有一角。它大发烈怒,猛力向公绵羊冲去,折断它的两角,将它触倒在地,践踏它。这山羊的大角折断了,又在角根上长出四个角来。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日出之地、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甚至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这山羊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他常献的祭,抛下他圣所的住处,因为它把真理抛在地上。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这常献祭和毁坏的罪,以及践踏圣所和天象的异象,要到几时呢?他说,到傍晚和早晨,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但以理书8:2–14)

属天的奥秘 #9375

9375.“拿答、亚

9375.“拿答、亚比户”表取自这两层意义的教义。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他们是亚伦的狮子;因此,当“亚伦”表示圣言时,他的“儿子”就表示教义;长子表示取自圣言内在意义的教义;次子表示取自圣言外在意义的教义。取自圣言内在意义的教义和取自圣言外在意义的教义合而为一,因为那些处于内在的人也处于外在。主的教会无处不在,无论在内在层面上还是在外在层面上。内在教会或说内在层面的教会居于心,外在教会或说外在层面的教会则居于口;也就是说,内在教会居于意愿,外在教会居于行为。当在一个人里面,内在与外在合而为一时,居于心的东西,也居于口;或说,居于意愿的东西也居于行为。或也可说,在口上的,就是在说话的心,在行为中的,是在行动的意愿,内在与外在之间没有任何分歧。因此,也是信在说话,爱或仁在行动;也就是说,是作为信和仁之源头的主在说话和行动。
  正因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因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所以当他们根据某种其它教义而不是根据取自圣言的教义进行敬拜时,就被杀了。摩西五经中关于他们的记载就代表了这一点:
  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于是摩西对亚伦说,这就是耶和华所吩咐的,说,我在亲近我的人中要显为圣。(利未记10:1-3)
  “香炉里的凡火”表来自某个其它源头,而非来自圣言的教义;因为“火”表示爱之良善,“香”表示从它升起的信之真理;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就是那进入取自圣言的教义并构成它的实物。由此明显可知他们为何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的火烧灭。“在亲近的人中显为圣”表示在那些通过源于圣言的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而与主结合的人中间。“火”表示天堂之爱的良善(参看934, 4906, 5071, 5215, 6314, 6832, 6834, 6849, 7324, 7852, 9055节);“香”表示从爱之良善升起的信,这一点将在别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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