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5.(3)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但以理书对公绵羊与公山羊之间的战斗的描述来说明。但以理书中的一切事物在灵义上都是论述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跟整部圣经中的一切事物一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已经说明。但以理书中论到公绵羊与公山羊的战斗的话也是如此,这些话基本如下:
在异象中,我看见一只公绵羊,长着两个高角,一角高过另一角。我见那公绵羊用一只角往西、往北、往南抵触,日渐壮大。后来我看见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遍行整个地面;这山羊两眼当中有一角。它大发烈怒,猛力向公绵羊冲去,折断它的两角,将它触倒在地,践踏它。这山羊的大角折断了,又在角根上长出四个角来。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日出之地、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甚至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这山羊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他常献的祭,抛下他圣所的住处,因为它把真理抛在地上。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这常献祭和毁坏的罪,以及践踏圣所和天象的异象,要到几时呢?他说,到傍晚和早晨,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但以理书8:2–14)
9255.“若遇见你仇敌的牛或驴走迷了路”表与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同在的不纯正的良善和不纯正的真理。这从“仇敌”、“牛”和“驴”的含义清楚可知:“仇敌”是指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他们就是下面的主题;“牛”是指外在人的良善;“驴”是指外在人的真理(参看2781, 9134节),不过是不纯正的良善和真理,就是诸如存在于“仇敌”所表示的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身上的那种。“仇敌”表示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的原因是,他们对信之良善和真理持有不同的观念;因为他们没有圣言,故不知道关于主的任何事,也不知道关于唯独来自主的基督信仰和仁爱的任何事。正因如此,他们的信之真理是不纯正的,他们的仁之良善也是不纯正的。也正因如此,在来世,他们不会与那些属教会的人生活在一起,而是与他们分离。在来世,所有人都照着他们的良善和从这良善流出的真理而形成各个社群,因为这些就是那构成属灵生命并将人们联结在一起的。
然而,天上的人并不把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视为仇敌,而是教导他们,把他们引向基督良善,而且这基督良善也被那些在世时出于其宗教信仰而在一起过着尽职、顺从和某种相互仁爱的生活之人悦纳。但圣言的字义将他们称为“仇敌”是由于他们缺乏属灵的一致性;如前所述,这种属灵的一致性就是他们对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所持的不同观念。关于教会之外的民族在来世的状态和命运,可参看前面通过经历所作的说明(2589-2604, 2861, 2863, 4190, 4197节)。视这些人为朋友,教导并纠正他们的要求,就是下文所论述的“务必牵回来交给他”这句话在内义上的意思。
在此只需补充这一点:在圣言中,各种动物表示诸如人与动物共有的那类情感与倾向;在灵义上则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45, 46, 142, 143, 246, 714, 715, 776, 2179, 2180, 2781, 3218, 3519, 5198, 9090节);因此,动物照着它们的灵义而用于祭祀(1823, 2180, 2805, 2807, 2830, 3519节)。因此,关于将走迷的仇敌的牛和驴牵回来交给他这条道德法在灵义上表示诸如属于教会的那类事物,因而表示诸如属于相爱或对那些观念不同于教会真理之人的仁爱的那类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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