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5.(3)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但以理书对公绵羊与公山羊之间的战斗的描述来说明。但以理书中的一切事物在灵义上都是论述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跟整部圣经中的一切事物一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已经说明。但以理书中论到公绵羊与公山羊的战斗的话也是如此,这些话基本如下:
在异象中,我看见一只公绵羊,长着两个高角,一角高过另一角。我见那公绵羊用一只角往西、往北、往南抵触,日渐壮大。后来我看见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遍行整个地面;这山羊两眼当中有一角。它大发烈怒,猛力向公绵羊冲去,折断它的两角,将它触倒在地,践踏它。这山羊的大角折断了,又在角根上长出四个角来。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日出之地、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甚至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这山羊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他常献的祭,抛下他圣所的住处,因为它把真理抛在地上。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这常献祭和毁坏的罪,以及践踏圣所和天象的异象,要到几时呢?他说,到傍晚和早晨,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但以理书8:2–14)
9227.“第八天你要把它归给我”表在下一个状态的初始阶段,就是他们过着一种良善生活之时,他们与主同住。这从“第八天”和“归给耶和华”的含义清楚可知:“第八天”是指下一个状态的初始阶段(参看2044, 8400e节);“归给耶和华”是指归给主,因为在圣言中,“耶和华”表示主(1736, 2921, 3023, 3035, 5663, 6303, 6945, 6956, 8274, 8864节)。这句话之所以表示当一个人过着一种良善生活时,他就与主同住,是因为在内义上论述的一个正在重生的人所经历的两种状态。第一种状态是当他正通过信之真理被引向仁之良善时;第二种是当他进入这良善时。由于这时此人与主同住,所以“你要把它归给我”表示这些事。人在重生期间有两种状态,第一种就是当他正通过信之真理被引向仁之良善时,第二种是当他进入仁之良善时(参看7923, 7992, 8505-8506, 8510, 8512, 8516, 8643, 8648, 8658, 8685, 8690, 8701节);当一个人进入仁之良善时,他就在天堂,因而与主同住(8516, 8539, 8722, 8772, 9139节)。
有必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一个正在重生的人所经历的这两种状态是何性质。前面(9224节)已说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通过外在途径进入人,系仁之良善的良善则通过内在途径进入。外在途径在于通过听觉进入记忆,从记忆进入理解力;因为理解力是人的内视。必属于信的真理通过外在途径进入,是为了使它们可以被引入意愿,从而变成人自己的。通过内在途径从主流入的良善流入意愿,因为意愿是人的内在。来自主的良善在共同边界处,或意愿的外围,与通过外在途径进入的真理相遇,并通过与它们结合而使真理转化为良善。这一切发生到何等程度,秩序就在何等程度上被翻转过来,也就是说,此人就在何等程度上不被真理,而是被良善引导,因而在何等程度上被主引导。
由此可见,一个人在重生期间,是如何从世界被提升到天堂的。因为通过听觉进入的一切都从世界进入的;被存在记忆中,然后从记忆而来,并呈现给理解力的事物出现在被称为属世之光的世界之光中。而进入意愿,或属于意愿的事物在天堂之光中,天堂之光就是来自主的良善之真理。当这些事物从意愿出来进入行为时,它们就回到世界之光中;但此时它们以完全不同的形式出现在这光中。因为之前世界存在于这些事物的每一个里面,但后来天堂存在于每一个里面。这些考虑也表明为何一个人在出于意愿真理,因而出于对它们的仁爱和情感而行真理之前,不在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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