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5.(3)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但以理书对公绵羊与公山羊之间的战斗的描述来说明。但以理书中的一切事物在灵义上都是论述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跟整部圣经中的一切事物一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已经说明。但以理书中论到公绵羊与公山羊的战斗的话也是如此,这些话基本如下:
在异象中,我看见一只公绵羊,长着两个高角,一角高过另一角。我见那公绵羊用一只角往西、往北、往南抵触,日渐壮大。后来我看见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遍行整个地面;这山羊两眼当中有一角。它大发烈怒,猛力向公绵羊冲去,折断它的两角,将它触倒在地,践踏它。这山羊的大角折断了,又在角根上长出四个角来。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日出之地、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甚至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这山羊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他常献的祭,抛下他圣所的住处,因为它把真理抛在地上。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这常献祭和毁坏的罪,以及践踏圣所和天象的异象,要到几时呢?他说,到傍晚和早晨,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但以理书8:2–14)
9020.“他必死”表诅咒,如前所述(9008节)。那些将信之真理用于邪恶,从而使它们与自己疏远的人之所以受到诅咒,是因为他们以前一直承认它们。如果信之真理已经被承认,后来却被用于邪恶,那么它就与邪恶所生的虚假混杂在一起,其后果就是亵渎。因为这种混杂就是亵渎,这一点从前面引用的章节(9021节)可以看出来。为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们举例说明。当那些为了统治所有人、赚得全世界而想要按自己的意思和喜好分发、指挥属于主的东西,尤其属于与一个人同在的天上生命的东西之人,拿主的一些话来支持他们的欲望时,他们就是灵义上的“窃贼”;因为他们从圣言窃取真理,并把它们用于邪恶。这些人之所以是邪恶的,是因为他们以统治权和利益,而不是以灵魂的拯救为目的。如果到现在为止,他们开始用于邪恶的这些真理已经得到承认,不带有统治权和利益的目的,那么这些人就亵渎了它们,因为他们通过将这些真理用于邪恶而将邪恶所生的虚假与真理混杂在一起。这类人绝无可能逃脱诅咒,因为他们通过自己所行的而剥夺了自己的一切属灵生命。他们剥夺了自己的属灵生命,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当他们独自一人,独自思考或私下交谈时,这些人没有对真理的信仰,不信主、天堂或地狱。然而,他们比其他人更能口头上宣扬这些事,因为对统治权和利益的强烈渴望驱使他们朝这些事物迈进,作为达到他们目的的手段。这一点在基督教异教派(Christian paganism,暂译)尤其盛行;在那里,被封为圣徒之人的形像被展示出来供人崇拜;这些人也在它们面前俯伏跪拜。但他们这样做是出于诡计,好迷惑并说服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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