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5

Faith65.(3

Faith65.(3)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但以理书对公绵羊与公山羊之间的战斗的描述来说明。但以理书中的一切事物在灵义上都是论述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跟整部圣经中的一切事物一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已经说明。但以理书中论到公绵羊与公山羊的战斗的话也是如此,这些话基本如下:

在异象中,我看见一只公绵羊,长着两个高角,一角高过另一角。我见那公绵羊用一只角往西、往北、往南抵触,日渐壮大。后来我看见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遍行整个地面;这山羊两眼当中有一角。它大发烈怒,猛力向公绵羊冲去,折断它的两角,将它触倒在地,践踏它。这山羊的大角折断了,又在角根上长出四个角来。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日出之地、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甚至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这山羊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他常献的祭,抛下他圣所的住处,因为它把真理抛在地上。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这常献祭和毁坏的罪,以及践踏圣所和天象的异象,要到几时呢?他说,到傍晚和早晨,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但以理书8:2–14)

属天的奥秘 #8992

8992.出埃及记2

8992.出埃及记21:7-11.人若卖女儿作婢女,她不可像男仆那样出去。她若在她主人眼里为恶,以致主人不与她订婚,就要许她赎身。主人若以诡诈待她,就没有权柄把她卖给外邦人。主人若将她许配给自己的儿子,就当照女儿的规矩待她。他若为自己另娶一个,不可减少那女子的饮食、衣服并好合的事。若不向她行这三样,她就可以不花银子,白白地出去。
“人若卖女儿作婢女”表源于属世快乐的对真理的情感。“她不可像男仆那样出去”表与缺乏情感的真理不同的一种状态。“她若在她主人眼里为恶”表如果源于属世快乐的对真理的情感与属灵真理不一致。“以致主人不与她订婚”表以致它无法与它结合。“就要许她赎身”表疏远这些真理。“就没有权柄把她卖给外邦人”表不可传给那些不是出身于教会信仰的人。“主人若以诡诈待她”表这将违反神性秩序的律法。“主人若将她许配给自己的儿子”表它若与某种衍生真理一致,以至于能与其结合。“就当照女儿的规矩待她”表它将如同对真理的纯正情感一般。“他若为自己另娶一个”表与源于某个其它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结合。“不可减少那女子的饮食、衣服并好合的事”表不剥夺“饮食”所表示的内在生命,也不剥夺“衣服”所表示的外在生命,因而不剥夺“好合的事”所表示的结合。“若不向她行这三样”表剥夺这些东西。“她就可以不花银子,白白地出去”表疏远那属灵真理,没有与它结合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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