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5.(3)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但以理书对公绵羊与公山羊之间的战斗的描述来说明。但以理书中的一切事物在灵义上都是论述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跟整部圣经中的一切事物一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已经说明。但以理书中论到公绵羊与公山羊的战斗的话也是如此,这些话基本如下:
在异象中,我看见一只公绵羊,长着两个高角,一角高过另一角。我见那公绵羊用一只角往西、往北、往南抵触,日渐壮大。后来我看见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遍行整个地面;这山羊两眼当中有一角。它大发烈怒,猛力向公绵羊冲去,折断它的两角,将它触倒在地,践踏它。这山羊的大角折断了,又在角根上长出四个角来。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日出之地、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甚至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这山羊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他常献的祭,抛下他圣所的住处,因为它把真理抛在地上。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这常献祭和毁坏的罪,以及践踏圣所和天象的异象,要到几时呢?他说,到傍晚和早晨,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但以理书8:2–14)
8872.“和地底下水中各物的”表存在于肉体感官层面的事物。这从“地底下水中各物的形像”的含义清楚可知,“地底下水中各物的形像”是指存在于属世之光中的事物之下的事物。这些事物存在于肉体感官层面,这一点从闪耀在一个人的理解力中的光之连续层级明显看出来。“天上各物”所表示的存在于属灵之光中的事物处于人里面的第一个层级。“下地各物”所表示的存在于属世之光中的事物处于第二层级。“地底下水中各物”所表示的存在于肉体感官层面的事物处于第三个层级。至于何为肉体感官层面及其性质,可参看前文(5084, 5089, 5094, 5125, 5128, 5580, 5767, 6183, 6201, 6310-6316, 6318, 6598, 6612, 6614, 6622, 6624, 6844, 6845, 6948, 6949, 7442, 7693节)。那些从外在感官经验直接产生的记忆知识,以及伴随这类知识的快乐与肉体感官层面有关。对善人来说,这些知识及其快乐是良善的,因为它们被用于良善;但对恶人来说,它们是邪恶的,因为它们被用于邪恶。利用这些知识欺骗或迷惑人,如伪君子,假冒为善的人和骗子惯常所行的,就是在“作地底下水中各物的形像”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