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5.(3)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但以理书对公绵羊与公山羊之间的战斗的描述来说明。但以理书中的一切事物在灵义上都是论述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跟整部圣经中的一切事物一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已经说明。但以理书中论到公绵羊与公山羊的战斗的话也是如此,这些话基本如下:
在异象中,我看见一只公绵羊,长着两个高角,一角高过另一角。我见那公绵羊用一只角往西、往北、往南抵触,日渐壮大。后来我看见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遍行整个地面;这山羊两眼当中有一角。它大发烈怒,猛力向公绵羊冲去,折断它的两角,将它触倒在地,践踏它。这山羊的大角折断了,又在角根上长出四个角来。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日出之地、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甚至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这山羊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他常献的祭,抛下他圣所的住处,因为它把真理抛在地上。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这常献祭和毁坏的罪,以及践踏圣所和天象的异象,要到几时呢?他说,到傍晚和早晨,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但以理书8:2–14)
7859.“要带着腿和中部上的头”表从至内在之物到外在之物。这从“头”、“腿”和“中部”的含义清楚可知:当经上说“头”在“腿和中部上”时,“头”是指至内在之物,因为头在至高处,就灵义而言,至高之物就是至内在之物(2148, 3084, 4599, 5146节),因为“头”表示内层事物,“身体”表示外层事物(参看6436节);“腿”是指外层事物,因为相对于头来说,腿是低的,正如高层部位表示内层事物,低层部位则表示外层事物;“中部”是指一切更低的部位,如腹和肠的部位。烤腿和中部上的头这一命令代表内层事物与外层事物必须结合,也就是必须行如一体。因为构成内在人的,是内层事物;构成外在人的,是外层事物。或说,构成属灵人的,是内层事物;构成属世层的,是外层事物。这些事物必须结合,也就是必须行如一体,以便人能拥有主的国度在自己里面。当属世人或外在人去行别的,而不去行属灵人或内在人所意愿的事时,它们就分离了。由此可见这个命令表示什么,即:逾越节的羔羊要用火烤,要带着腿和中部上的头。“中部”表示属世层的更外在部分,也就是感官层。谁都能看出,这些命令里面有一个神性奥秘;因为逾越节的羔羊在该教会中是至圣之物。不过,这个神圣奥秘若不通过对此所描述的这些事和话的属灵理解,是不会显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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